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参与或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及省政府各部门,省内外各市(地)政府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视察、调研、参观、考察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四)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五)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办理国务院、省政府及其部门等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市政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完成省政府及省政府督查室下达的督促检查任务;负责对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相关工作;承接省政府对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督查和信息反馈;负责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八)负责突发事件及重要情况报告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和指导;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
(九)负责收集、处理、报送全市政府系统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信息;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
(十)负责市民投诉的受理、办理及反馈,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系统市民投诉网络建设;负责整合优化全市投诉举报平台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指导全市“五大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承担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政府网站群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负责《政务要情》、《市政府大事记》、《朝阳年鉴》(市政府部分)的编写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动员建设规划、计划;参与通信工程、信息产业项目贯彻国防需求的立项会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五)负责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和市政府领导办公秩序维护工作,负责市政府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六)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朝阳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3.朝阳市政府对外信息交流合作中心
4.朝阳市市民投诉受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五部分 附件(见附表)
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对外信息交流合作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辽宁省朝阳市市民投诉举报受理办公室(朝阳市民心网分平台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