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预防与控制养殖疫病管理,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
我市始终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动物产品安全的重要保障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围绕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免疫密度的“两个确保”总体要求,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三个责任,落实关键防控措施,扎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连续多年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有利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开展强制免疫。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普通牛羊布病及狂犬病强制免疫,实行散养畜禽春秋集中免疫与“月固定补免周”相结合、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制度,2023年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全年保持在90%以上。
(二)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开展了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监测各类样品3万余份,累计排查各类场所276.3万个(次),排查牲畜3.7亿头(次),排查家禽1.2亿只(次)。
(三)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建立疫情排查网络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日排查、周报告制度,无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加强规模猪场入场监测,累计监测6442份,监测结果均为阴性。落实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工作,累计消毒运载动物车辆1万余台(次),使用消毒药品1.3万瓶。强化生猪移动、检疫监管,落实生猪屠宰企业两项制度,严把动物产品质量关。
(四)开展布病专项整治年行动。落实“免、检、消、杀、管”综合防控措施,重点强化宣传、培训、免疫等工作,防控效果显著。
(五)强化监督执法。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全市共有5个无害化处理中心,基本实现了市域范围内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累计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近60万头(只)。加大打击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力度,全年累计办理各类执法案件42起。
(六)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和防疫队伍建设。为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动物检疫、监督职能均已落实,目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针对基层防疫人员不足的问题,我市实施了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募一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专职从事动物防疫相关工作,全市共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8人,全部到位上岗,充实了基层防疫力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兽医动物防疫工作体系。积极与编制部门沟通,加强乡镇基层防疫队伍建设;继续通过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增加乡镇防疫工作人员数量;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免疫、监测等动物防疫工作;加强防疫队伍培训,提升基层防疫整体水平。
(二)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免疫、监测、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检疫监管、监督执法、应急管理等重点措施,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以布病、炭疽病防控为重点的宣传培训,提升生产经营者防疫及自我防范意识;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科普活动,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营造良好防疫氛围。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