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矿山整治提升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24〕18号)要求,现将《朝阳市矿山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矿山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全市矿产资源比较优势,围绕锻长板、补短板,加快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实现资源整合、产业聚集、行业提升的工作目标,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矿山整治提升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24〕1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绿色开发、节约集约、技术创新的思路,加快矿山企业技术、工艺和装备改造,推动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矿山建设,促进传统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鼓励各地区依托矿产资源优势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产业,走规模化、高端化、绿色化路子,形成矿山企业与矿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互相配套、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着力建设新材料和现代冶金产业集聚地。
二、重点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摸底阶段(2024年7月底前)
市直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对本地区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摸底,为推动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二)服务推动阶段(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
1.全面推进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围绕规范管理,推进科技创新,落实节约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矿区和谐等方面,督促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创建行动,推动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积极推动矿山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转型升级工作。通过对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及破坏,同时加强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自救等设施的升级改造,确保矿山企业生产稳定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全力服务矿山企业项目建设。加强服务管理,做好项目要素保障,确保矿山企业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对标国、省级各专项资金,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帮助向上争取,助力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市发改委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4.着力引导矿山企业的数字赋能。以打造“安全、绿色、高效、智慧”的现代化矿山为目标,鼓励矿山企业开展智慧矿山建设。加快融合5G、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着力打造矿山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推动矿山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市工信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5.积极推动矿山企业大型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更新升级生产设备技术工艺。在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生态修复等环节,鼓励采用《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先进适用技术目录》中的技术,推动矿山企业绿色化发展,提升资源开发利用与生产管理效率。(市工信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5年8月至12月)
对矿山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开展全面总结。巩固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进矿山企业的数字化、绿色化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矿山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专项行动的沟通协调。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配合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通力协作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专项行动。
(三)按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本地区工作方案及摸底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于每季度末由专人报送工作进展,专项行动结束后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