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201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9-18

计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治企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不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定《2024年朝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4年度朝阳市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市委各部委、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省属单位等70家责任主体的分工,量化年均300余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任务。针对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由国资委、发改委、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落实,保障更多企业能够掌握法律知识、了解法律要求、完善法律意识,以此来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和运行。

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履行普法义务

通过常态化开展对企普法宣传活动,满足企业对法律服务的相关要求。鼓励、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将普法融入到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利用“朝阳市法治文化轻骑兵”律师分队的专业性,向企业管理人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剖析涉企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让企业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达到懂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定期开展法治体检,保障普法效果

面向全市民营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切实解决民营企业法律需求,以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成效亲商护商、招商安商、兴商富商,帮助企业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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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