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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人1集体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发布日期:2024-10-10

  日前召开的第七届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授予30名同志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20个集体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并对这些个人和集体进行了隆重表彰,我市有3人和1个集体光荣上榜。

  我市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有:北票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王学伟,朝阳市公安局情报支队支队长兼指挥中心副主任、警务技术一级主管何晓磊,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候选人、三级高级检察官孙文科(女)。

  我市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的是朝阳市统计局。

  我市记辽宁省一等功公务员的有:凌源市刀尔登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张鹏,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县信访局局长、三级调研员甄学然(蒙古族),朝阳市双塔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刘彩(女),朝阳市商务局园区建设服务科(招商引资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于波。

  被表彰和奖励的个人及集体表示,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人民满意”这份崇高而神圣的荣誉增光添彩,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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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