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复《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朝阳马山电厂(家属区)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请示》,原则同意将我市马山电厂家属区列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这标志着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必将进一步加快全市“申名”进程。
马山电厂家属区始建于1970年,先后建成家属楼、幼儿园、浴池、电力商贸公司、医院、湖心亭、电影院、宾馆、农贸大厅、粮站等基础设施。现在虽然个别楼内设施已经拆除,但是现存大部分建筑保存较好,家属区和街巷格局保存完整,功能分区明确,是朝阳工业社区建设的典型代表。今年4月19日,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马山电厂家属区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按照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建设要求,马山电厂家属区历史文化街区总用地面积约27.85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7.1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20.72公顷。
省政府在批复中指出,马山电厂家属区街区历史价值高,历史遗存较多,保留历史信息、物质形态丰富,特色鲜明,具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价值,因此,原则同意将朝阳市马山电厂家属区列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省政府在批复中强调,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对保存城市历史和文脉至关重要,要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深入研究和挖掘历史文化街区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有效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及街区内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历史文化根脉。自批复公布之日起,朝阳市要在1年内编制完成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实施街区保护工程,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延续街区活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据了解,朝阳发电厂始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坐落于朝阳市龙城区马山脚下,安装了国产第一台和第三台双水内冷一次中间再热式20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厂区三面环山,工作、生活条件异常艰苦,被戏称“出门一身土、遍地是石头”。朝阳发电厂干部员工在当时艰苦的工作生活环境下,立下了“建设马山、变苦为乐、苦练内功、争创一流”的誓言,决心打造稳定运行的“效益机”,建设山清水秀的“马山沟”。经过三代员工的不懈努力,设备健康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安全生产记录最长达到1300多天。全体干部员工在山沟里劈山开路,植树绿化,使荒山秃岭变成了叶绿果香的“花园式工厂”。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两台机组因能耗高、设备陈旧,于2010年被爆破拆除。朝阳发电厂累计完成发电量773.66亿千瓦时,实现利润14.6亿元,上缴税金8.7亿元。企业曾被授予能源部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全国电力系统双文明单位、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状、朝阳市“功勋企业”、中国国电“文明单位”、国电电力目标责任制考核A级单位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