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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28     信息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刘米佳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下面,就我市工业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前三季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四季度工作打算进行发布通报。

一、回顾三季度,全市工业经济稳中有进

(一)坚持企业至上,工业运行有新突破。坚持市政府工业稳增长专班、市工信局县区包联专班制度,深入县区、园区和企业精准服务、助力发展;推行“开门红”“双过半”“三季度”等重要节点调度通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实现了工业经济较好发展。前三季度,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5%,分别比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高2.7个百分点、5.1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四。

(二)坚持项目为王,工业投资有新突破。坚持项目化、清单化和工程化推进工业项目建设,通过重大项目定期拉练、半月调度通报等有效形式,不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前三季度,共谋划推进工业项目657个。紧紧抓住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45.3%,技改投资增速86.3%,“两个增速”年初以来始终保持全省第一。

(三)坚持培育壮大,强链壮群有新突破。14个集群现已集聚规上企业394户、谋划实施项目463个。一是精心谋划。对照省22个重点产业集群,结合朝阳产业优势,最终确定了14个重点产业集群,每个县区也都规划建设了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产业集群。二是用心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季调度,分管领导逐月分析,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大会,工信部门定期汇总通报,晾晒成绩、激先敦后。三是贴心服务。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市领导包联、联合工作组指导等机制,加快推动集群项目建设;落实“书记市长直通车”“亲清政企会客厅”,帮助集群企业(项目)解决要素保障等方面问题。

(四)坚持重点突出,集聚地建设有新突破。着力建设新材料和现代冶金产业集聚地。一是现代钢铁冶金产业稳步提升。紧盯“两钢”等现有规上企业,推动凌钢绿色发展综合改造(二期)、朝钢系列技改等项目建设。二是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克难而进。紧盯金达钛业、新都黄金等现有规上企业,推动华祥年产10万吨氧氯化锆、新都黄金余热回收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三是非金属新材料产业有序发展。紧盯东晟新材料、贝泽新材料等现有规上企业,推动东晟石墨负极材料、贝泽新型低碳建材项目建设。

(五)坚持质效提升,“工业三化”有新突破。工业高端化加快。新增省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41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户、创新型中小企业25户、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户,全省唯一一家钛产业创新中心落户我市。工业智能化(数字化)加快。新实施数字赋能企业80户,累计达到337户,基本实现14个产业集群规上企业“应转尽转”、9个细分行业全面覆盖、6大主要行业均有标杆。工业绿色化加快。召开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宣贯培训会议1次,组织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7家、省级绿色制造单位14家,已评审完毕,等待批复。

二、冲刺四季度,确保工业经济攻坚必胜

市工信局将紧紧咬住攻坚目标不放松,保持一鼓作气的冲劲、敢打敢拼的干劲、真抓实干的韧劲,冲刺四季度,决胜攻坚年。

(一)持续用力稳增长。坚持企业至上,发挥包联服务机制作用,深入县区、园区和企业精准服务、助力发展;继续推行年初以来业已形成的效果明显的经验举措,强化调度指导、预测分析、政策落实,想方设法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支持企业稳产增产,争取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6.5%以上、规下工业营业收入增速40%以上。

(二)持续用力促投资。强化招商引资,抢抓时间,加快再谈项目落地;强化项目建设服务,坚持重大项目调度推进机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要素保障等问题;强化技术改造提升,推动现有企业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争取工业投资增速15%以上、技改投资增速50%以上。

(三)持续用力扩增量。像抓规模以上工业那样抓规模以下工业,加大运行服务力度,帮助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营业收入,并指导企业做好升规申报工作,确保净增“小升规”企业35户、争取40户。

(四)持续用力壮规模。继续发挥产业集群服务机制作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推动14个重点产业集群齐头并进、质效双提;加快发展现代钢铁冶金、有色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着力建设新材料和现代冶金产业集聚地,确保完成产业集聚地全年目标。

(五)持续用力重提升。加快工业高端化。四季度力争更多企业申报并获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工业智能化(数字化)。高质量完成剩余20户企业数字化转型,争取更多国省荣誉。加快工业绿色化。争取更多企业(单位)获评国省两级绿色制造单位,做好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等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目标任务。

通报完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杜  剑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锚定发展目标、砥砺奋进、拼搏进取,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抓手,一手抓高质量发展,一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期盼问题。重点围绕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综合施策,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下面,由我向各位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不断强化市场监管,经济指标保持连续增长



按照年初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全年经济发展目标,我们不断强化对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的市场监管,通过深入企业调研指导,加强对县区督导调度,坚持应统尽统,多措并举保持住建领域经济指标持续高速增长。前三季度,全市累计完成建筑业产值93.61亿元,同比增长17.6%,高出省平均增速13个百分点,增速为列全省第2位,建筑业产值连续3年保持高速增长;全市商品房累计销售109.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7%,高出省平均增速29.6个百分点,增速为列全省第1位,今年我们首次组织网络购房节,累计成交房屋1366套、16.6万平方米、成交额10.6亿元。

二、加快实施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在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抢抓政策机遇、围绕国家资金投向,积极谋划储备项目。截至三季度末,实际争取到位资金已超出去年全年争取到位资金,有力助推了城市更新项目的启动实施。我们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改造更新了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青山幸福公园、中心市场改造、滨河南路应急排涝等工程相继建成投用;凤鸣街、柳城广场、浦东新村门前路、龙翔大街道口等市政道路工程全面启动,计划11月底前竣工。此外,我们还扎实开展城市体检工作,被列为辽宁省城市体检信息数字化试点城市。积极参加省城镇“绿叶杯”竞赛,2023年度考核列全省第6名。

三、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名城申报迈出坚实步伐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我们以申名为抓手,全面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马山电厂家属区获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水泵厂历史文化街区修缮项目暨1958科学乐园拟于11月开园运营,古城城门、城垣和古城边线及标识展示工程启动实施;全市公布历史建筑67处、199栋。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我们组织全市19个行政村集中申报第七批中国传统村落,目前,已报请国家住建部待批。

四、积极推动住房保障,城乡住房条件持续改善

年初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落实国、省住房保障政策,努力将民生实事办实、办好。改造老旧小区43个、116栋楼,计划年底前全部竣工。计划改造农村危房500户,实际争取指标911户、中央补助资金1277万元,连续5年居全省第1名,连续3年获省政府激励奖。“8·20”强降雨引发灾情以来,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推动受灾农房恢复重建,截至10月27日,全市2353户受灾农房已竣工2330户,竣工率99%,10月底前将全部完工。年底前,全市新建电动车充电设施端口将达到3万个,电动车充电环境安全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五、加强供暖燃气监管,本质安全得到有效提升

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2023-2024年度取暖期供热运行整体平稳有序,省、市“供暖直通车”平台诉求下降74.5%,降幅全省第1位。实施中心城区供热能力提升行动,改造老旧供热管网206.1公里,维修燃煤锅炉28台,维修换热站366座。开展燃气管网“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发现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持续推动燃气安全设施“四件套”安装,8269户老年用户已全部安装完毕;64.58万普通居民用户,已安装47.99万户,安装率74.3%。实施燃气老旧管网改造,计划改造57公里,实际完成66.8公里。推动高层住宅通天然气,年底前完成通气用户30285户。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增强“攻坚必胜、连战连胜”信心,向攻坚聚焦,向攻坚发力,干字当头,狠抓落实,坚决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围绕发展目标抓落实。不断加强调度、持续深度挖潜、坚持应统尽统,巩固建筑业产值、商品房销售指标增长态势,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围绕重点项目抓落实。筹备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现场会。抢抓冬季停工前有限时间,积极推动凤鸣街、柳城广场、浦东新村门前路、龙翔大街道口等市政道路工程加快施工。

(三)围绕民生改善抓落实。全力推动老旧小区、农村危房、受灾农房重建等民生项目竣工投用。持续做好城市供热保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加快高层住宅小区天然气通气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3万户。强化物业管理,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装。

(四)围绕安全生产抓落实。不断加强供热、燃气、建筑施工等行业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导各地、各行业、各企业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防患于未然。

谢谢各位!


市财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朱浩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感谢一直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市财政局坚持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的工作部署,主动作为,迎难而上,2024年前三季度各项财政重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狠抓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0.5亿元,同比增长6.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总量列全省第7位。其中:税收收入45.2亿元,同比增长4.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25.3亿元,增长9.2%,占比35.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

二、强化资金统筹,民生及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八大攻坚”等重点支出。截至9月末,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2.5亿元,其中民生支出168.6亿元,占比75.8%。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市一般性支出同比压减10%以上。全市“三保”支出116.42亿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筹集乡村振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金20.5亿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持农业发展;筹集资金8.9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等“两重两新”战略实施;筹集市政道路绿化、供暖管网改造、燃气管网建设等资金3.7亿元,支持城市更新;出台《朝阳市推进省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对做大园区规模、扩大有效投资、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或政策支持。

三、助力金融发展,银行保险业指标双提升

截至9月末,全市银行业本外币存款余额3200.3亿元,同比增长7.2%,列全省第4位;贷款余额1287.5亿元,同比增长7.1%,列全省第3位;实际新增贷款113.9亿元。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7.2亿元,同比增长7.4%。金融业增加值58.7亿元,同比增长8.2%,实现高速增长。

四、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财政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印发了基本公共服务等10个领域市对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逐步理顺了政府间收入关系,合理划分市县收入范围、分享方式及分享比例,提高县区配置税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二是国有“三资”清查盘活取得成效。制定全市国有“三资”清查盘活总体方案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存量资金分领域清查盘活工作方案,对各类资产、资金全面清查、逐项盘活。累计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1.1亿元,收回40家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合计0.8亿元。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资金支出的督导,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缓拨省以上专项资金。进一步严肃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程序,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实行“财承管理”,对于无来源项目不出具财承报告,坚决避免出现财政领域风险。

四是扎实开展“四精”专项行动和“三进”活动。印发“四精”及“三进”实施方案,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深入57家企业、55个项目、49个基层地区开展活动199次,积极宣传减税降费等惠企利民政策,帮助解决基层在组织收入和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继续打造财政系统“三服务”格局。

下一步,朝阳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省冲刺四季度打赢攻坚战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锐意进取,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入。紧盯收入目标,持续加强对县区收入调度,落实县区主体责任,细化增收措施,建立收入台账,必保实现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的任务目标;深挖税收收入,主动进企业、进项目解难题,紧盯重大项目进展,加强重点行业风险应对,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千方百计推动税收入库。狠抓非税收入,全力推动特许经营权转让、闲置土地出让、土地指标流转等工作。

二是全力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吃透国家具体政策,找准我市契合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措施,积极赴省进京汇报,全方位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推动经济发展专项债券、上级转移支付等资金争取工作,增加可用财力,加强重点领域保障,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三是全力保障民生及重点支出。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增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等重大任务财力保障。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以人为本,将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和工资支出,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四是全力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强信贷指标调度,促进融资对接,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多措并举支持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为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金融力量;鼓励保险机构加强基层机构建设,丰富保险品种,加大产品营销,增加保费收入;完善公司治理,狠抓经营发展,巩固朝阳银行、农信机构改革成果。

五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明确市与县区财政收入范围,合理测算确定县区上解市财力基数;将市本级企业按属地征管原则进行下放;提高市级财力统筹保障能力,研究建立市对下财力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