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副局长 刘源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我们在这里举行朝阳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市医疗保障局对各位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朝阳医保事业发展的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全民参保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是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最基础、最前端、最核心的工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在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下,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优化医保制度体系,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成效显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2024年1至9月,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享受待遇1115.63万人次,就医总费用53.58亿元,基金支付32.42亿元,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明确各级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下面我介绍一下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有关政策。
一、缴费标准
为积极适应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形势,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确定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为670元,个人缴费标准400元,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目前我市执行的仍是全国居民参保最低缴费标准。
同时,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参保分类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400元/人,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240元/人。
二、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一次性集中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不再延长集中缴费期,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人员自2025年1月1日享受待遇。
三、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政策新变化
一是待遇等待期变化。设定居民医保非集中征缴期缴费和断缴人员的等待期,即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同时增设了断缴人员的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起,不连续参保的人员,即使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缴费也会有待遇等待期。增设变动待遇等待期和修复变动等待期。即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一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纳断保年度个人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
二是建立“两个参保缴费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全省统一设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同时,建立“两个参保缴费激励机制”。一是“连续参保有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从第5年起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但是前期累计的连续参保激励额度不清零。二是“医保基金零报销有激励”。对于当年没有使用医保基金的参保群众,第二年起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直至使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激励额度才清零。
综上,自2025年起,不连续参保的,不仅不能在参保后立即享受报销待遇,也损失了连续参保的激励。借此机会,我代表朝阳市医保局向全社会倡议:为维护个人医保权益,建议您积极按时参保缴费,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家庭幸福,增添有力保障,享受党和政府给予大家的这份沉甸甸的关爱。谢谢媒体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