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工信发【2024】18号 关于印发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8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凌钢集团,局属各科室:

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朝政办〔2024〕8号),现将《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1113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依据

1.2适用范围

1.3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2.1.1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2.1.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2.2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应急响应

3.1响应级别

3.2分级响应

3.3应急响应措施

3.3.1启动应急响应

3.3.2传达预警

3.3.3督促落实

3.3.4督导执行

3.4信息报送

3.5响应终止

4总结评估

5责任追究

6应急保障

7附则

7.1方案实施

7.2方案解释部门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建立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全市工业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1.2适用范围

本方案是《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市直有关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之一,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时工业生产污染控制,包括生产现场控制和相关涉气工业企业的停产停排、限产限排控制。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分级预警、差异管控,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设立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指导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责任追究。

2.1.1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由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内资源科、运行科、科技科、产业政策科、投资科、信息化科、电力科、办公室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作为成员。

领导小组长指导全面工作,副组长实行分片指导制。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应急工作专班,负责督导各县(市)区应急响应工作。科技科负责北票市,运行科负责凌源市及凌钢,资源科负责朝阳县,电力科负责建平县,产业政策科负责喀左县,信息化科负责双塔区,投资科负责龙城区。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调整。

2.1.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主任由分管相关工作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资源科负责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根据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启动方案。指导各成员部门(科室)及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报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2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按照属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要求和职责,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本地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当地重污染天气相关应对工作。

各县(市)区职责: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根据上级预警信息和属地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立即将预警信息传达至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按照属地职责分工督促落实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导生产线或生产工序不可临时中断的工业企业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相关预警意见,预先调整生产计划;完成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及时汇总报告相关工作信息。

3应急响应

3.1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III级应急响应、II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

3.2分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

应急响应由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启动后,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将应急响应要求传达到位,并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3.3应急响应措施

3.3.1 启动应急响应

市应急领导小组在收到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应急预警信息后,同步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实施本方案。

3.3.2传达预警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立即将通知传达至各应急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直企业,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工作。

3.3.3督促落实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市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最新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迅即通知相关涉气工业企业,落实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按照属地原则,督促涉气工业企业相关应急减排措施落实。

(1)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应急减排企业执行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

(2)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应急减排企业执行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确定的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3)I级应急响应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应急减排企业执行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确定的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3.3.4督导执行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督导。

3.4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期间,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直企业要于每日9时前,将前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报送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3.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应急响应终止指令,立即传达至各应急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直企业,由属地通知相关涉气工业企业终止响应,恢复正常生产。

4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直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等。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总结并报送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5责任追究

加强对应对重污染天气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或慢作为不作为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6应急保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市应急响应所需的车辆、经费和物资等保障工作。各成员部门(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导工作。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直企业要健全通信和信息保障机制,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确保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落实到位。

7附则

7.1方案实施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遇其他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适时启动本方案《关于修订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朝工信发〔2022〕3号)同时废止。

7.2方案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

 

附件:1.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班

2.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流程图

 

附件1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班
序号组长县区市工信局专班县区工信局
副组长成员联系人联系人
1王国民北票市赵国辉科学技术与装备制造科戴  爽吴  静
2凌源市
及凌钢
宋馨宇工业经济运行科周  雨李晓东
3朝阳县王柏辉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科高  宁陈廷旭
4建平县赵国辉电力科王瑞朋康  娜
5喀左县聂  阳工业产业政策和供给侧改革科王延德胡永龙
6双塔区宋馨宇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科张文健徐  力
7龙城区聂  阳投资与规划科甘  露孙  亮

 

注:根据人员调整,自动更新。


附件2:

附件2: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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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