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1-20
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朝政办〔2024〕8号),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建立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全市工业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是《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下的市直有关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之一,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时工业生产污染控制,包括生产现场控制和相关涉气工业企业的停产停排、限产限排控制。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分级预警、差异管控,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响应、总结评估、责任追究、应急保障、附则7个部分,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领导机构及职责、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了应急响应措施,对总结评估、责任追究、应急保障、方案实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