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朝阳市关于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朝阳市关于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朝阳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9日
朝阳市关于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2024〕149号)及《关于清算2022年及以前年度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经〔2024〕538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好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立足农业高质量发展与农民增收需求。秉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精准对接供需两端;政府强化政策扶持、规范市场秩序,为供应链稳健运行筑牢根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专项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不得将资金用于平衡本地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等支出。
(二)坚持从快从速。加快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备案评估和资金支出速度,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企业,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提振企业投资意愿和发展信心。
(三)坚持依法合规。加强对项目资金全过程的管理监督,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支持内容
1.建设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交易区和内部道路等公共设施,完善通风、排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完善冷链仓储、检验检测、产品溯源、加工配送等设施设备,开展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完善电子结算、买卖双方经营和交易信息登记管理等配套设备。
2.升级改造农产品零售网点。完善农产品零售市场分区布局,改造环境及设施,支持市场配置智能电子秤、信息化管理等设备设施。
3.建设改造农产品仓储加工配套设施。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冷库、周转仓、前置仓、产地仓、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等设施,配备清洗、分拣、烘干、分级、包装、冷冻冷藏等设备。
(二)支持标准。一是项目实施企业应符合《辽宁省支持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指经〔2022〕11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指经〔2023〕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二是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三是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不超过支持环节投资额的50%,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四、工作程序
(一)加快项目建设。按照《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我市制定的有关文件要求,明确项目支持环节、申报条件、验收标准等事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
(二)及时开展评审验收。项目申报后,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定期赴项目现场查看,项目应在2025年9月前完工,各地应及时组织项目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对项目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待初审通过后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联合相关部门赴项目现场验收,对项目运营情况、设备价值、支付凭证、相关票据等进行核对,确保项目真实、合规。
(三)组织项目备案。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支持项目情况以正式文件方式报送市商务局备案。备案内容包括项目申报、竣工验收单、固定资产台账及第三方机构需要的相关材料。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备案项目进行评估验收,按照省商务厅统一安排最终评估并确定支持金额。
(四)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市商务局将按照我市所获农产品供应链资金情况,安排规模及评估,严格控制项目个数,统筹安排资金对评估合格的项目予以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各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推动本地区项目有序实施,避免项目重复支持,要加强项目组织、申报、评审、验收、公示等过程管理,规范建立工作台账,妥善保管项目管理过程档案,包括工作方案、申报资料、指导检查记录、评审验收报告、项目现场图片影像、项目现场验收单和公示文件等。
(二)完善项目入库手续。完成项目入库前,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完成论证调研、局党组会上会、公示、良好运营承诺等工作,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入库后,各地要按月赴项目建设现场,通过调研、指导,推动项目如期完成,对进度落后的项目强化督促、帮扶,加强业务指导、调度跟踪和督促监管,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工验收。市局将于2025年3月后每月调度,对于存在无法按时完工的风险项目,必须及时报备,提交说明,做好出库手续,并组织企业认真配合。
(三)细化验收流程。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项目评审验收办法和标准,积极配合会计事务所等独立第三方机构,规范项目评审验收过程,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赴项目现场逐项核对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全面、真实、准确,并形成由两名及以上验收人签字的项目现场验收单。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加快以往年度已确定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到专项资金应拨尽拨。资金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对已获得专项资金或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联系人:李新颖 2610308
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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