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朝阳市本级中心城区及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已结束)
发布日期:2025-03-10
为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适应土地市场新形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75号)要求,对市本级中心城区及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更新,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3月7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双塔区新华路一段90号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十二楼1207(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421-265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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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7日
截至3月7日,未收到意见和建议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