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朝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盯《辽宁省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各项指标,紧密结合《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蹄疾步稳,扎实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4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和举措
(一)深入推动政府职能优化转变。一是完成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调整捋顺部门职责分工,全面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按4%比例精简党政部门编制并向基层下沉,进一步调整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备。二是及时调整政府权责清单。印发《关于开展市直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推动市直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改革相关要求调整权责清单,推动构建权责清晰、职能科学、执行有力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全面深化简政放权。聚焦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充分考虑各开发区产业定位、审批人员组成等因素,结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各开发区审批事项具体实施情况,按“一区一清单”的方式向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赋权。四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向40个部门推送相关信息36844条,惠及市场主体20016户。五是强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市163个监管部门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编制抽查检查计划。
(二)推动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一是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48个任务落实落地,实现42个已上线“一件事”任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增便利、增服务、增效能,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二是积极开展“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改革工作。专区已上线免申即享政策69项,同比增长53.3%。新增免申即享政策25项,本年度兑付资金537.97万元,惠及市场主体1666户,惠及群众563人。三是扎实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县两级同步开展146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实现‘村村有警、天天见警’贴心守护万家灯火”项目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确定为2023年度全省法治为民办事“十佳项目”之一。四是完善“法治民情”机制。柏山社区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组织召开座谈会4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000余份,收集意见和建议152条。五是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充分。扩大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数历史首次超过诉讼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案件数量位列全省第三。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8.33%。六是扎实开展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建设工作。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以思想突破引领行动突破,推动法治环境持续改善,实现“学法、谈法、用法、述法”四法融合模式。法治日报刊发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署名文章,法治参考刊发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访谈文章。
(三)不断加大法律服务供给。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增强立法针对性和时效性,着力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修订《朝阳市城市供热条例》并正式实施。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作用,围绕立法项目征集、立法草案修改等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座谈会,征集意见370余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废止文件19件;全面开展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废止文件2件。
(四)有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依法决策制度。“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由司法部门对草案合法性进行审核,否则不得提交。二是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发布《2024年度朝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14项重大决策事项。完善法律顾问管理机制,加强法律顾问聘用管理,激活智库效能,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市级战略框架协议18件、参与重大涉法事务论证42件。三是出台《朝阳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推动市县乡三级政府实现行政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为行政决策拧紧了“安全阀”。
(五)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全市统一的“四清单一基准”,累计“减免罚”25.8万件、减免罚金2536万元。二是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重点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和能力培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30余场次,轮训执法人员9000余人次;举办首届行政执法人员“大比武”,全市194支执法部门代表队参赛,掀起学法用法热潮,营造比学赶超氛围,锤炼队伍执法能力。三是开展行政处罚主体审查公告。按照《朝阳市市本级行政处罚主体公告管理办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主体公告工作,从源头上避免行政执法滥作为行为的发生。四是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法治督察,极大推动我市进一步破除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体制机制壁垒,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明确全年预案管理和演练重点工作任务,编制修订1个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4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二是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严格落实报送重要紧急敏感信息和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时限要求,及时跟踪事件进展,做好续报和终报。三是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年度应急演练工作安排,制定全市重点年度演练计划。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市级综合应急演练,完成“2024辽宁朝阳迎春灯会应急处置综合演练”、“橙色闪电·2024”朝阳市尾矿库防汛抢险应急救援演练、“平安朝阳·2024”朝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空地一体化应急处置演练等3个市级综合应急演练,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8次。四是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全力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为1支市级队伍、7支县级队伍、163支乡级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5707台(套)。
(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聘任村级专职警务助理1378名,实现1343个行政村“一村一警务助理”全覆盖;设立1590个“评理说事点”,配备调解员1595名,实现“一村(居)一说事点”全覆盖,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二是加强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对重点难点矛盾纠纷开展联席研判、合力化解。探索“访调”“检调”“监调”对接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发挥行业优势,形成合力,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三是强化源头预防。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专项行动,全市680个单位3.55万名党员干部走千家入万户,征集民意诉求,排查矛盾纠纷,努力把“问题清单”变成“幸福账单”。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推动解决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四是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组建17支法治文化轻骑兵队伍,开展对象化、分众化普法120余场次。举办法治书法展、法治楹联征集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尊法崇法的社会氛围。
(八)加速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依托城市大脑最大化发挥数据赋能服务“三个一”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单一事项和热点“一件事”全部实现“只提报一次”,5971项政务服务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办”,朝阳市协同办公平台覆盖全市2153个部门,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覆盖应用。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启动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全年梳理编制公共数据目录5155个。三是持续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归集应用。共归集类型194种,累计生成344万个。推进电子印章在全市范围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然人等各类用户的广泛应用,实现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互验互签。
(九)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一是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全市2024年春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二是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年度述法工作机制,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暨述法大会,将述法评议结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召开全市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工作推进会议,全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会前学规学法制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带头学法用法,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9月23日,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新时代朝阳高质量发展大讲堂专题报告会上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主渠道目标实现》专题报告。四是推动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包保法治项目。2024年,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包保法治建设重点项目7个,推动解决“棘手”难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个别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仍需提升。二是政务服务水平需要再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要再提速。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要持续发力,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秩序等涉民生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需持续加强。
三、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紧盯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一规划两纲要”要求,以持续改善法治环境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重点,对照《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抓紧补齐短板,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巩固优化已形成的工作方式方法,以钉钉子精神保质保量完成“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程序约束,扎实推动政府依法规范决策。严格贯彻执行《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朝阳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坚持政府党组会、政府常务会议题“非过审不提交”、重大行政决策“不合规不执行”,坚决筑牢政府决策法律风险“防火墙”。
(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严格审查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坚决杜绝出现违法增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条款的现象。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门槛和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制度壁垒,依法整治招投标领域乱象以及歧视民营企业、搞隐性门槛等行为。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上持续用力,力争打造行政审批朝阳速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公平公正、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组织开展“四清单一基准”业务培训,指导推动更多执法部门依法办理“减免罚”案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执法人员担当作为。开展行政罚款监督工作,加大行政处罚案卷抽查评查力度,深挖企业投诉举报线索,严查违法设立罚款项目、趋利性罚款等问题。强化涉民生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触碰法律底线、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