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领取企业退休及遗属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5-03-14
3月12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获悉,2024年5月前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含2024年当年办理退休人员);2024年11月前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领取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人员,请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认证。未完成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系统自动停发待遇。
据了解,4月1日后认证人员,于5月份进行待遇补续发。退休认证周期为12个月,遗属认证周期为6个月,一个周期内可以多次认证,以最后认证日期为准。
认证方式:
“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自主认证或他人代为认证。
“电子社保卡”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
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因病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家属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协助认证。
特别提醒:认证时联系方式留有手机号码,会在认证终止期前两个月收到短信提醒,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