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新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助力北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罗新华同志做客利民热线直播间,利用直播间平台为广大市民朋友解读政策举措、交流便民服务经验、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下面是通过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络调查,由广大市民投票产生的人民群众比较关心和关注的两个问题,接下来,就请罗新华局长为我们广大听众朋友逐一进行解答:
主持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2月7日对外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广大群众非常关注。请罗局长介绍一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这个政策?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又包括哪些具体情形?不予处罚会不会对食品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呢?
罗新华局长:
在市场监管领域,“小案重罚”和“类案不同罚”等问题长期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此前各地曝光的一些典型案例,更是暴露出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政策依据不明、处罚力度失衡等情况,再加上近年来的营商环境的好转、职业索赔人的泛滥,倒逼着各部门要出台更加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办法、新举措。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了提升执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出台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以下简称《两个清单》),明确提出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旨在解决现存问题,推动市场监管执法更加公正、公平、合理、人性化。
(一)首违不罚清单
包含8种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
1.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散装食品经营活动(散装熟食销售除外);
2.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3.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
4.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5.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7.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主体生产过程控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规定或食品经营主体经营过程控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规定;
8.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
(二)轻微免罚清单
包含4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1.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2.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4.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
在执行《两个清单》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一是《两个清单》中规定对某一违法行为类型,实施首违不罚或轻微免罚的,都有明确的适用条件,而且必须是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例如:对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首违不罚清单中规定的适用条件是:①初次违法;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③违法货值金额不超过500元;④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⑤立即自行改正或责令改正期间已改正;⑥不属于餐饮环节。以上如有1个条件不具备,就不能对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二是经营主体存在情节严重情形的,不适用本清单;
三是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以及为其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适用本清单;
四是依据本清单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对于我们广大群众所关心的“这些新规的实施,会不会对食品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的顾虑和担忧,其实大可放心。对于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来说,不罚、免罚不等于不管,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有效保障,维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对我们而言重于一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公布《两个清单》时,就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时要牢牢把握以下两个原则:
1.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当事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①要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②要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引导当事人积极整改,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③对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犯的,要结合实际依法处罚,做到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对当事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①要引导其依法退赔消费者损失;②要监督当事人依法履行召回义务,并对非法产品依法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避免再次流入市场;③要对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商家和企业,加大抽检和日常监管频次;④要对非法产品追踪溯源;⑤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的,将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加强源头治理。
下一步,我们市场监管局将全面推行监管为民的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按照“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对于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能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减罚、免罚,对于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严惩不贷,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守护消费市场安全底线和公平秩序,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现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使用比较广泛,但作为食品添加剂之一的脱氢乙酸钠将在多种食品中被禁止使用,广大群众对此比较关心。请问罗局长,脱氢乙酸钠对人体有危害吗?其食品标签在标准过渡期应如何正确使用?
罗新华局长 :
脱氢乙酸钠,又叫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近年来,在食品生产加工中,脱氢乙酸钠作为防腐剂一直被广泛使用。它能抑制霉菌等微生物生长,从而起到延长食品保质期的作用。在食品中适量添加使用通常是安全无害的,但过量使用可能会对身体有一定影响。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在实施的新版标准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多种食品中被禁止使用,其中包括: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烘焙食品馅料等。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新版标准实施日期前已经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食品标签也可以在保质期内继续使用。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会提醒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标签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出现在新标准实施日期后仍使用旧标准标签的问题。
目前,我局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开展教育培训。在新标准实施前,市场监管部门集中组织相关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业务培训,让企业了解和掌握相关内容及其规定,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对上市销售的产品进行监督执法检查,通过检查食品标签,判定是否存在非法添加的违法行为;三是组织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非法添加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从而判断和评估添加使用的安全性;四是依法严厉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能够正确看待食品添加剂,秉持客观、理性的态度,大可不必谈添加剂而色变。一方面,要明白其存在的必要性。食品添加剂可延长食品保质期、改善口感、增添色泽等,合理使用添加剂能够提升食品品质,丰富我们的饮食选择。例如防腐剂可防止食物腐坏,食用色素可让食物更加诱人。另一方面,得清楚其使用会受到严格的监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就严格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的种类、范围和限量,经过严格安全评估后的合规添加,正常食用对人体无害。
总之,在食品标签中看到食品添加剂时不要盲目恐慌,要通过查看食品标签,了解其使用情况,同时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这样就能既享受了美食,又保障了身体健康。
主持人: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方面强监管、重落实,牢牢守住了市场监管的安全底线。那么请问罗局长,同样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的药品安全又是如何保障的呢?现在网络购物的火爆,造成很多消费者热衷于在网络上购买药品,北票市市场局在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作为普通消费者,在网络购买药品时应该如何选择正规的商户呢?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罗新华局长:
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药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北票市场局不断强化药品领域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开展了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网络药品专项检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隐形眼镜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等药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2025年截至目前,共检查零售药店91家次,经营血液制品零售药店5家次,医疗机构22家次,疫苗接种单位3家次,检查疾控中心1家次。
对药品网络销售如何进行监管,是新形势下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新课题,药品网络销售存在交易隐蔽性强、配送环节、储存条件无法保障、查处取证困难等诸多问题,给我们常规条件下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为了加强对我市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我局打破常规,创新监管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了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整治工作。一是严厉打击不具备网络药品销售资质从事网络药品销售活动和超出许可范围、许可方式销售药品行为;二是严格查处网络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通过网络,经营非法渠道、异于市场价格的医保高值药品、禁售药品等行为;四是整治“线上线下”经营数据不一致行为;五是持续整治网络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治理,全面提升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北票市场局共检查网络销售药品零售药店28家次。通过对北票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进一步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属地监管责任,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药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罗新华局长:
下面,我再向广大群众介绍一下,当人们在遭遇消费纠纷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向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渠道有哪些,市场监管部门又是如何处理投诉举报的。
主持人:
好的,请罗局长为我们消费者进行讲解。
罗新华局长:
消费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平台、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北票市场局按照省、朝阳市局及我市营商局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中心的职能作用。2022年至2024年共受理网络、电话、信函、来人、上级转办投诉举报案件4006件(其中:2022年投诉案件630件,举报案件171件;2023年投诉案件1207件,举报案件108件;2024年投诉案件1595件,举报案件295件),案件办结率100%,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正常有序运转。从数字上看,投诉举报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投诉举报案件的增多,使更多人了解到自身的权利以及维权的方式和途径,进而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公众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当消费者投诉举报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如果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自投诉受理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终止调解,终止调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做出终止调解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发现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特殊情况下,核查时限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调解不免除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不但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公众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促使企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力推动市场优胜劣汰,使优质企业得以发展,不良企业被淘汰,从而营造更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主持人:罗局长,前段时间网络上曝光了省内部分地区的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的计量器具不标准、不规范,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请问,咱们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如何开展民生计量器具监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
罗新华局长:
近年来,省内部分地区曝光了个别商家使用经过改装的电子计量器具,即所谓的“鬼称”,对此行为,北票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票市场局按照省局和朝阳市局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将民生计量作为计量监管的首要任务,在计量器具监管模式、创新计量工作机制、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等方面精心谋划、抓实抓细,突出“安全、健康、节能”的主题,经过不断的完善和积累,民生计量早已融入到我局的日常监管之中。尤其是2024年,我局在实施“一横一纵一张网”计量监管模式,保障“一横一纵一张网”联合监管制度有效落实,以及强化涉及公共安全计量器具监管,实施民生计量器具监管新机制,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和计量器具销售重点源头治理、服务企业争取支持,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计量热点问题等方面,致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确保了民生安全领域的量值准确,维护了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充分肯定和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赞誉。
2024年7月2日,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全省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会议上代表全省县(区)局作了计量监管工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北票市场局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们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计量热点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是:
(一) 设立公平秤,推行诚信计量公开承诺
2024年,我局共投入资金2万余元购买了75台电子计量器具,作为“市场公平秤”,全部投放到人流量较大、消费较集中的全市早夜市、封闭市场及大型连锁商超等场所,为消费者免费提供计量称重服务。此外,北票市场局和市场主办方及各商超负责人签订了《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并公示了承诺人电话和辖区市场所所长电话,以方便群众监督。我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公平秤进行检查校定,确保正常使用。特别是在北票市晟兴农贸市场,我局帮助市场主办方建立、完善了市场诚信计量承诺书、市场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市场计量管理员职责、市场计量器具登记台账,并张贴上墙。现晟兴农贸市场45家在用的49台电子秤均登记造册,并全部检定合格,保障了计量精准,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管查处,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1.北票市场局持续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水果店、海鲜店、熟食店、餐饮饭店等正在使用的电子秤检查力度和频次。我局执法人员严厉打击短斤少两等计量欺诈行为,技术人员深入到集贸市场、超市等地提高电子秤强制检定率,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工作,现使用电子秤的市场经营主体能够根据检定周期,主动申请检定。
2.加强对加油机计量监管。我局对全市加油机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做到在用加油机信息底数清、账目明,对被多次投诉和有作弊嫌疑的加油站点进行重点检查,组织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对在用加油机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目前我市加油站计量监管初见成效,加油机计量投诉案件呈大幅下降趋势,广大消费者比较满意。
3.加强对粮食收购企业的计量监管。组织各市场所在本辖区内全面摸清粮食收购企业底数,我局制作了68块“粮食收购领域诚信计量自律承诺书”图板,图板上并公示了承诺人和辖区市场所所长电话,并张贴在各收购企业显著位置。督促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主动按周期申请强制检定,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真正做到检查一家规范一家,查处一家规范一片的效果。
(三)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北票市场局大力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良好市场氛围,使计量工作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1.完善诚信计量社会监督机制。
2.倾情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根据企业计量需求,为提高计量服务中小企业实效,我局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深入到我市8家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免费开展计量器具检测,提高企业能源计量水平。我们与企业围绕产业共性技术需求,面对面地实施计量精准服务,成功帮扶该企业获得朝阳市市长质量奖铜奖,获奖金5万元。
在北票市场局的全方位帮助和精心培育下,2024年度辽宁省品牌价值榜单发布,北票市宏发食品有限公司品牌价值达27.81亿元,位列全省农业组第1名;辽宁贝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参与制定的钢铁渣复合料,国家标准于2025年1月1日实施,实现历史性突破,成为朝阳市首家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北票市永丰杂粮有限公司生产的“禾畦(qí齐)”品牌朝阳小米,获评“辽宁优品”国际认证。
接下来,北票市场局将继续扎实做好民生计量工作,以技术利剑防范民生计量器具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民生计量,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发展,为北票高质量发展,助推“三年行动”贡献市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