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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
发布日期:2023-12-08

 朝阳市行政辖区土地总面积为1969914.36公顷。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类;农用地1315366.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8%。其中,耕地面积476739.7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6.2%,占土地总面积的24.2%;园地面积64827.9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9%,占土地总面积的3.3%;林地面积633677.0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8.2%,占土地总面积的32.2%;牧草地面积122742.6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3%,占土地总布告6.2%;水面面积17378.9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3%,占土地总积的5.4%。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80529.1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5.6%,占土地总面积的4.1%;交通用地面积23266.8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1.9%,占土地总面积的1.2%;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668.5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5%,占土地面积的0.1%。未利用土地面积548083.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