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4年6月19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世英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全市收入调整预算为112.4亿元,增幅为5%。当年完成112.5亿元,为预算的100.1%,超收0.1亿元;比上年增长5%,增加5.4亿元,增幅位居全省第8位,总量位居全省第10位。
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税收收入完成81.4亿元,为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4.7%,增加3.6亿元。主要是:增值税完成8.2亿元,为预算的102.8%;比上年增长1.1%,增加0.1亿元。营业税完成16.4亿元,为预算的101.8%;比上年增长3.7%,增加0.6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4.2亿元,为预算的98.1%;比上年下降23.6%,减少1.3亿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9亿元,为预算的107.1%;比上年下降30%,减少0.8亿元。资源税完成18.1亿元,为预算的103.1%;比上年下降5.1%,减少1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8亿元,为预算的100.4%;比上年增长2.7%,增加0.1亿元。耕地占用税完成11.7亿元,为预算的90%;比上年增长78.5%,增加5.1亿元。契税完成7亿元,为预算的93.6%;比上年增长1.9%,增加0.1亿元。其他税收完成9.1亿元,为预算的103.2%,比上年增长8.1%,增加0.7亿元。
——非税收入完成31.1亿元,为预算的101.5%;比上年增长6%,增加1.8亿元。其中:专项收入完成4.1亿元,为预算的102.6%;比上年增长16%,增加0.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0.3亿元,比上年下降66.6%,减少0.6亿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2亿元,为预算的95.1%;比上年增长41.5%,增加3.9亿元,主要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让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影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和其它收入完成13.4亿元,为预算的105.8%;比上年下降13.4%,减少2.1亿元。
(二)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17.9亿元,由于市对城区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市本级部分收入下放,体制调整后市本级收入任务为13.1亿元,当年完成13.1亿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25.6%,减少4.5亿元(如按体制调整前口径,则本年完成17.9亿元,增长2%,增加0.4亿元)。
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税收收入完成6.2亿元,为预算的99.7%;比上年下降41.9%,减少4.5亿元(如按体制调整前口径,则本年完成11亿元,增长3.7%,增加0.4亿元)。
——非税收入完成6.9亿元,为预算的100.4%;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一)全市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全市支出调整预算为146.8亿元,加上在预算执行中省追加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及上年结转支出等,年末支出预算调整为240.1亿元。当年完成229.1亿元,为预算的95.1%;比上年增长7.2%,增加15.3亿元,支出规模位居全省第5位。
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亿元,为预算的98.8%;比上年下降4.1%,减少1亿元。
——公共安全支出10.8亿元,为预算的98.2%;比上年下降1.9%,减少0.2亿元。
——教育支出32.8亿元,为预算的99.2%;比上年下降10.1%,减少3.7亿元,主要受上年将用于教育的部分基金和预算外资金5.1亿元调入预算内列支垫高了基数影响,若剔除以上因素,则同比增长4.6%,高出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4.5%)0.1个百分点。
——科学技术支出1.7亿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21.2%,减少0.4亿元,主要受上年龙城新区一次性科技支出及省专项一次性支出0.53亿元垫高了基数影响,若剔除以上因素,则同比增长5.3%,高出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0.8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亿元,为预算的99.5%;比上年增长8.8%,增加3.3亿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37.6亿元,为预算的95.4%;比上年增长11.1%,增加3.8亿元,高出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6.6个百分点。
(二)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1.5亿元,加上在预算执行中省追加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及上年结转支出等,年末支出预算调整为48.2亿元。当年完成39.2亿元,为预算的81.3%;比上年增长0.8%,增加0.3亿元。
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亿元,为预算的96.6%,与上年基本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3.5亿元,为预算的97%;比上年下降14.1%,减少0.6亿元。
——教育支出5.6亿元,为预算的97%;比上年下降21.5%,减少1.5亿元,主要受上年将用于教育的部分基金和预算外资金1.9亿元调入预算内列支垫高了基数影响,若剔除以上因素,则同比增长6.8%,高出市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3.6%)3.2个百分点。
——科学技术支出0.3亿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6.4%,增加0.02亿元,高出市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2.8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亿元,为预算的98.2%;比上年增长13.2%,增加1.2亿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2.6亿元,为预算的74%;比上年增长43.9%,增加0.8亿元,高出市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40.3个百分点。
三、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3年,全市财政收入来源总计为260.6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2.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2.2亿元,上年结转11.2亿元,调入资金2.4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2亿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0.1亿元。支出合计为260.6亿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9.1亿元,上解省支出19.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1.7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0.1亿元,历年净结余0.2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平衡。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来源总计为182.5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2.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6.3亿元,上年结转6.9亿元,调入资金1.7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2亿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0.1亿元。支出合计为182.5亿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9.2亿元,上解省支出19.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3.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亿元,调出资金0.1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亿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0.1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平衡。
四、全市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13年,面对极其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的各项财政收支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财税征管,努力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自年初起,受经济形势影响,我市主要工业产品铁精粉、钢材价格持续低位运行,组织财政收入工作面临着巨大压力,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提早谋划,科学运筹,真抓实干,促进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研究建立了收入任务月调度和重点税源月分析制度,以便及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部门及市、县间的沟通协调,发挥财税及市、县联动作用。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的征管,努力挖掘税源,堵塞征收漏洞。三是认真落实省支持我市铁选企业用电补贴政策和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政策,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四是严格控制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重点加强了土地出让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2.5亿元,总量居全省第10位,比2012年前移2个位次。
(二)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继续调整财政支出方向,优化支出结构,印发了《关于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实施意见》(朝政发〔2013〕27号),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4.1%,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压缩。当年全市用于社保、三农、教育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方面支出达到122.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3.5%,其中投入资金9.5亿元,保证了市政府承诺十件实事的完成。一是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工资、城乡低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投入资金5.9亿元,保障了20.2万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投入资金2亿元,用于困难群体发放医疗救助、冬季取暖补贴、春节一次性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困难大学生救助等;投入资金1.02亿元,为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公共卫生服务;为全市867名缺肢者免费适配假肢。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68亿元,用于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改善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18所,有效缓解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投入资金1.02亿元,用于全市特殊教育等项目建设。三是保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发放粮食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等资金6.5亿元;投入资金8000万元,解决1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投入资金5819万元,用于改善水库移民及安置区居民生活条件和环境;投入资金1.8亿元,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496公里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等工作。四是保证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投入资金2.9亿元,重点支持了机场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及排水、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投入资金3921万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12.2万平方米和2164户农村贫困家庭修建住房;投入资金1300万元,用于城区环城公路绿化带建设和哨口大桥改造工程;争取资金6.3亿元,用于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三)支持产业升级转型,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投入科技及信息化资金4839万元,支持我市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实施企业提升工程,拨付资金2392万元技改贴息资金,重点支持了朝阳浪马轮胎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三是投入资金1787万元推进产业集群建设,促进优势产业集聚规模迅速壮大。四是投入资金1600万元鼓励企业实施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工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五是争取省突破辽西北资金1亿元,支持了双塔区和龙城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六是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免税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当年共为企业减免税费4.3亿元。七是推进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投入资金2600万元,重点支持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和闲置棚恢复利用;投入资金74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投入资金2.7亿元,完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61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四)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创新和完善理财机制
一是实施了城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理顺了城区间财政收入分配关系,规范了城区内税收征管秩序,促进了税赋公平,建立了规范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及市级财政稳定的财力增长机制。此外,还进一步明确了燕都新区财政管理体制。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规范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市本级还完成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三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和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建成了较为完备的资金拨付体系。大力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当年全市共办卡15970张。四是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实施范围,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3年全市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预算执行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不容忽视。全市财政收入增长主要靠涉土税收的拉动,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税收低幅增长或减少,涉土税收占税收比重达32.9%,税收结构不尽合理;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了26.3%,收入质量有待优化;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速(4.5%)降到了历史低位,实际可支配财力增长十分有限;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的任务十分艰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2014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努力克服因经济下行给财政带来的一系列困难问题,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切实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切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