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8年6月22日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刘文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全市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市本级决算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63651万元,完成预算的127.7%;比2016年决算(下同)增加17325万元,增长11.8%。其中:
税收收入74429万元,完成预算的122.5%;增加2691万元,增长3.8%。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44939万元,完成预算的125.6%,增加18008万元,增长66.9%,增幅较高一是受全面实施“营改增”以及增值税分成比例调整等政策性翘尾因素影响,二是受经济回暖因素影响,凌钢钢材销量和价格同比大幅增加,入库增值税同比增收1.2亿元影响。营业税取消,同比减少16267万元。企业所得税1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49%,增加1481万元,增长14.8%。个人所得税26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9%,减少255万元,下降8.8%。房产税1482万元,完成预算的98.8%,减少314万元,下降17.5%。其他税收合计138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3%,增加38万元,增长0.3%。
非税收入实现89222万元,完成预算的132.3%,完成预算较高主要受补缴以前年度未缴的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影响;增加14634万元,增长19.6%。
(2)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财力口径)年初预算安排267179万元,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批准,将当年超收收入用于消化年初预算因财力不足应安排未安排的支出,增加安排当年支出31000万元,加上省当年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33026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31205万元,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8680万元,为调整预算(下同)的84.5%,完成预算较低主要受部分上级专项下达较晚未能列支影响;比2016年决算(下同)减少6584万元,下降1.4%。
按功能分类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教育支出56941万元,为预算的94.4%,增长1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573万元,为预算的99.6%,增长7.1%;医疗卫生支出35920万元,为预算的92.9%,增长43%;住房保障支出3762万元,为预算的31.7%,增长21.5%,完成预算较低主要受预算列市本级的对各县(市)住房保障支出改由县(市)列支影响;农林水事务支出34671万元,为预算的81.7%,完成预算较低主要是上级专项下达较晚未能列支影响;比上年下降43.6%,主要受上年地债资金3亿元列支影响。
按经济分类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工资福利支出102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97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1180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83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3593万元,其他支出等601万元(具体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表26页)。
(3)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651万元,加上上级财政各项补助收入181397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4733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37939万元、调入资金3643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66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及上年结转收入91417万元,总收入为25044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680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2341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59567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231万元、债券转贷支出19770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462万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及结转下年支出83240万元,总支出为2504410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全市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57883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8.1%;比2016年决算(下同)增加68628万元,增长13.5%。其中:税收收入3964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8.3%,增加30358万元,增长8.3%;非税收入1823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增加38270万元,增长26.6%。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441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1%;增加192456万元,增长8.9%。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8832万元,加上上级财政各项补助收入181397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37939万元、调入资金6797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861万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及上年结转收入105444万元,总收入为28270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4146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234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813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666万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及结转下年支出96666万元,总支出为2827025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市本级决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55679万元,完成预算的91.2%;比2016年决算(下同)减少51154万元,下降47.9%。主要受土地出让同比减少影响。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8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9.7%;减少35100万元,下降71.6%。主要受国有土地出让成本支出由两区列支影响。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5567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41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1026万元、调入资金2249万元及上年结转收入58445万元等,总收入为1788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389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079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680万元、债券转贷支出28346万元、调入公共预算16622万元及结转下年支出56486万元等,总支出为178817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全市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260057万元,完成预算的150.2%,比2016年决算(下同)增加24965万元,增长10.6%。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547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4%,增加15464万元,增长6.5%。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260057万元,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141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1026万元、调入资金2249万元及上年结转收入68249万元等,总收入为3929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54794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51026万元、调入公共预算21229万元及结转下年支出65950万元等,总支出为392999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市本级决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5万元,为预算的207.2%;比2016年决算减少11043万元。主要受上年国有企业利润收入一次性入库影响。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2016年决算增加211万元。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91万元,总收入为15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0万元,加上调入公共预算20万元及结转下年支出1206万元,总支出150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全市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0万元,为预算的167.9%;比2016年决算减少11043万元,下降96.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91万元及上年结转收入11742万元,总收入为1337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2016年决算减少65825万元,下降99.1%。加上调入公共预算20万元及结转下年支出12767万元,总支出为1337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市本级决算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5295万元,完成预算的65.4%;比2016年决算增加76486万元,增长40.5%。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0489万元,完成预算的71.9%;增加28474万元,增长10.9%。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预算较低主要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实施较晚影响,预算未完全执行;增长较高,主要是上年决算中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
当年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差额为-25194万元,为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利用朝阳银行借款筹资2.5亿元。
2.全市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14650万元,完成预算的59.5%;比上年决算增加214418万元,增长30.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81507万元,完成预算的65.4%;增加233017万元,增长31.1%。收支完成预算较低主要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实施较晚影响,预算未完全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数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增幅较大,主要受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因素影响。
当年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差额为-66857万元,收支缺口由金融机构融资、国库借款及串借其他基金等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
二、2017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紧紧围绕财政增收目标,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一是继续执行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大厅,纳税服务流程进一步简化。二是加强非税收入执行情况分析,做好非税收入收缴改革项目库管理工作;大力开展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规范涉企收费。三是争取省加快实施突破辽西北发展三年攻坚计划政策资金,积极向上反映我市特别是县(市)区财政困难情况。2017年上级对我市财政补助184.1亿元,其中阶段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4.1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困难状况。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刚性支出。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方面支出达182.3亿元,占全市财政支出77.8%。一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7年全市一般性支出比上年下降9.7%,“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2.4%。二是切实保障刚性支出。当年共筹集资金82.7亿元,保证了全市13万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筹措资金10.7亿元,用于全市公共安全及信访维稳等方面支出;筹集资金7.21亿元,支持全面改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证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正常运转等;筹集资金2.48亿元,为全市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筹集资金3.44亿元,加大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力度;筹措资金51.2亿元,确保全市18.8万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筹集资金1.06亿元,支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三)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一是明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本级预算管理,推进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二是继续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2017年我市公务卡报销金额为7922万元,有效解决了预算单位大量提取和使用现金行为难以有效监管问题。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提高采购绩效和行政效能,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2017年,全市实现政府采购预算5.7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5.56亿元,节约资金0.2亿元。
(四)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全年共减轻企业负担4.3亿元;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推动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筹集资金4300万元实施契税补贴优惠政策,推进商品房去库存;争取中央下放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7.9亿元,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争取资金4.93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争取资金5.27亿元,支持生态工程建设;筹集资金2712万元,支持旅游业发展等。
(五)紧紧围绕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成立朝阳市预算管理和化债及应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和《朝阳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完善了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处置政府资产等方式,全年化解政府性债务9.9亿元(市本级2.6亿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化债任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28.9亿元,有效缓解我市财政收支矛盾,减轻偿债压力。到2017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176.7亿元(市本级74.7亿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预算执行和深化财税改革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受财力规模制约,刚性支出不能按国家标准足额保障;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逐步增大,保障养老金按时发放愈加艰难;政府债务负担依然沉重,财政支付风险隐患仍然存在。我们将主动适应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解决财政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