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朝阳市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8-06-23
(2018年6月22日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刘文俊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朝阳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王福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时结合市国税局《关于朝阳市2017年国税系统税费征管情况的报告(书面)》、市地税局《关于朝阳市2017年地税系统税费征管情况的报告(书面)》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市本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朝阳市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