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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治疗结核病待遇保障政策
发布日期:2021-02-05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我市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同时,结核病防治工作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近日,我市专门出台治疗结核病的待遇保障政策。

据了解,我市每年结核病发病人数1000多人,其中耐多药肺结核患者50至60人,大量患者因为高额的医疗费用导致家庭致贫,并因经济原因不能规范治疗甚至中断治疗,造成疾病广泛传播。为了降低参保患者的个人经济负担,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和治愈率,有效控制结核病的流行,市医疗保障局专门出台相关保障政策,惠及百姓。

一是从2021年2月1日起,新增门诊大病病种“耐多药结核病”,不设立起付标准,支付限额、支付比例按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大病政策执行。

二是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耐多药结核病”患者住院暂按项目付费,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医保版疾病诊断名称和编码上传数据信息。

上述政策的实施,将明显提高“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减轻参保患者的个人经济负担,对有效控制我市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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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