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公开(2021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红十字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朝阳市红十字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履行以下职责:(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朝阳市红十字会,无下属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红十字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红十字会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朝阳市红十字会2021年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602千元。较上年减少172千元。另上年结转105千元,收入总计707千元;朝阳市红十字会2021年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8千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5千元,住房保障支出33.7千元,本年支出合计707千元,较上年减少221千元。
二、关于2021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为151.7千元,其中:公用取暖费33.1千元、公务费108.5千元(其中:办公费14.8千元和印刷费33.2千元、邮电费5.4千元、差旅费13.5千元、日常维修(护)费2千元、会议费0.7千元、培训费1千元、其他交通费用32.9千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千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6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燃修费)8.5千元。
三、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朝阳市红十字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朝阳市红十字会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8.5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千元。
五.朝阳市红十字会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2月19日,朝阳市红十字会共有车辆1台。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朝阳市红十字会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1个,涉及资金100千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