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2021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入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五、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六、基本支出-非定额
七、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非税收入及支出计划表
十三、基础资料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服务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2、负责服务于各级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督办、落实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为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二级账户,预算单位共1户。
第二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2021年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 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因此无上一年财政数据。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 2021年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226.9千元,本年收入合计226.9千元。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1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千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千元,住房保障支出16.6千元,本年支出合计226.9千元。
二、关于2021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为33.3千元,其中:办公费6.6千元、印刷费1千元,综合定额内差旅费21.2千元、维修(护)费2千元、会议费1千元、培训费1千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千元。
三、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中,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0千元。
五、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0日(公开时点),中共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新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中,没有编制绩效目标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