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部门
预算公开(2021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负责市委管理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和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
第二部分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2021年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3.5千元,较上年减少108.5千元,收入总计103.5千元;2021年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千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千元,住房保障支出6.9千元,本年支出合计103.5千元,较上年减少108.5千元。
二、关于2021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5千元,为公务费25千元(其中:驻村补助25千元)。
三、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暂无。
四、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0千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2月9日,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共有车辆0台,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本年拟购新车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朝阳市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涉及资金0千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表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