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遏制秸秆露天焚烧确保空气质量良好
发布日期:2021-04-06

日前,朝阳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针对当前全市春耕备耕时节,秸秆禁烧工作形势严峻,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全面遏制秸秆露天焚烧抬头倾向,全力做好2021年春季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目前,根据国家、省卫星遥感监控监测系统数据显示:1月份以来,我市共被卫星遥感监测10个疑似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其中查实5个,较去年秋冬季有较大反弹,秸秆禁烧工作形势严峻。全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反弹。

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春耕时节秸秆禁烧工作。要切实担起工作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务必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秸秆禁烧网格主体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严格执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管理要求,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采用电台、广播、报纸、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朝阳市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和行政规定,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守法意识。要鼓励广大群众及时制止秸秆露天焚烧、烧荒等行为,倡导举报焚烧行为和个人,形成全社会自觉行动、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局面。要积极组织乡(镇)、村管理机构力量将秸秆禁烧倡议(承诺)书发放到每一位农民朋友手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当前,露天焚烧秸秆仍然是威胁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我省将启动问责机制并要求每周上报情况;市政府也将此项工作列为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因此,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查处力度,强化执纪考核,对露天焚烧秸秆(包括黑斑)、烧荒等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依据《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朝阳市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追责,并将处罚和追责结果在镇或县级媒体网络公开,达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的良好环境。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秸秆焚烧管控工作进行督查,进行通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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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