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全市动物防疫法养殖业保险政策法规培训
发布日期:2021-05-12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切实提高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养殖业保险管理工作,近日,市农业农村局邀请省厅3名动物防疫法巡讲专家,对全市各县(区)负责动物防疫工作的局长、科(股)室负责人,市、县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单位的工作人员,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人员作了系统培训。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按照全面提升动物卫生水平和全力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目标,着眼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调整完善了动物防疫方针、保障公共卫生

安全和人体健康的工作机制、防疫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和法律责任,为强化动物防疫活动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专家对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的框架结构变化、新增内容、不同部门职责、管理执法要求、新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引种检疫审批、畜禽调运和车辆备案、消毒、动物诊疗活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讲解,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为我市各级动物防疫人员充分认识《动物防疫法》修订实施的重要意义,根据新形势变化,把握新法核心要义,切实履行《动物防疫法》法定职责,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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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