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红十字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8-24

                                                                   朝阳市红十字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朝阳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红十字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朝阳市红十字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朝阳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朝阳市红十字会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户数1户,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朝阳市红十字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3.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8.7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3.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4.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28%。主要是一般预算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8.15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今年的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62.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0.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0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7万元。

2.项目支出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98%。主要包括红十字家园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2.5万元,降低16.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有退休人员补发年金产生支出,今年无此项支出;二是有项目支出因疫情影响项目验收,款项于次年年初拨付所产生差额。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5万元。

主要是目验收安装影响拨款暂缓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4.36万元,增长71.01%,主要原因:因本年第四季度疫情影响验收拨款进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1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5万元,降低16.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有退休人员补发年金产生支出,今年无此项支出;二是有项目支出因疫情影响项目验收,款项于次年年初拨付所产生差额。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1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1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1万元,占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1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2.8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商品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未发生此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未发生此费用。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未发生此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7万元,比上年减少4.21万元,降低22.6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单位迁址所设支出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三救三献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9.4分。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万元,自评平均分99.4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政项目资金利用率。

 

2.部门评价情况(如有)。我部门组织对(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0万元。其中,无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政项目资金利用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朝阳市红十字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020年决算公开表(朝阳市红十字会).xls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朝阳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