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8-24

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分   中共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中共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的考核。

(十)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中共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 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朝阳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部分 中共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50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781.8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1.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727.6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83.4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是基建项目收入。

(二)支出总计5607.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958.3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2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5.01万元,资本性支出91.99万元

2.项目支出1649.2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9%。主要包括纪委办案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09.63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是基建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01.86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成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73.82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未完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0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8.38万元,项目支出1649.2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9.63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1%。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07.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5.1万元,占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46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83.09万元,占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5.1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32.76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未完成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25.74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过程中科目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7.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过程中科目调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1.7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过程中科目调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3215.0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89.07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未完成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62.8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单位运行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4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3.6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办公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5.9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9.1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75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死亡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3.09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7.4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6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1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无此支出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持平,主要是无此支出

2.公务接待费4.0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5%。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6批次2804.0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公务接待任务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0万元,主要无此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77万元,下降16%,主要是公务接待任务减少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1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95%。比上年减少172.41万元,下降67%,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减少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当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8.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1.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万元,比上年增加284.3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单位工作任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市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市纪委(含巡察办,保障中心)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4623.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6分。组织对2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623.2万元,自评平均分96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执行时间节点不规范。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时间节点监控。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办案工作经费廉政教育基地建设费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4623.2万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执行时间节点不规范。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时间节点监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反应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

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基本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

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工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工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中共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105市纪委)2020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导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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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