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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访谈
发布日期:2021-09-30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吴开斌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辽宁省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7月21日,省教育厅下发了《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要求各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制定了《朝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经过与省内各市沟通,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初中和高中校长意见,反复修改后,形成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五育并举”。坚持正确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使课程、教学、考试、招生等工作有机衔接,分步渐进实施。

三是确保公平公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宏观管理,完善规则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三、根据《实施方案》,考试科目的设置与考试方式有哪些变化?

答:考试科目由原来的10科增加到13科,即在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的基础上,增加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三个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科目实行开卷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加试实验操作,外语加试听力口语测试;以上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总分值790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划定A、B、C、D四个等级。

    四、这样的科目设置与考试方式会对招生录取产生怎样的影响?

答:省里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除了依据满分值为790分的考试成绩外,还要把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三科考试的等级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评价结果的使用。我市拟确定的评价结果使用方法为: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可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市区考生至少要有一个学科等级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可被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其他县(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要参照市区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三科等级考试结果的运用。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音乐或美术特长生,在对应学科考试等级要达到A级;报考一般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民办普通高中音乐或美术特长生,对应学科考试等级要达到B级以上(含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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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