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征收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及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相关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提升医保利企便民水平,今年,我们一方面取消征收风险防范金,积极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取消征收风险防范基金情况。
我市自2004年开始征收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凡是抚养比超过25%的单位,都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据统计,2020年,我市1900家参保企业缴纳风险防范基金合计1.26亿元,因此,取消征收风险防范基金后,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1.26亿元以上。
取消征收风险防范基金工作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2021年以后退休的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不足15年的,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47号)规定执行。
为切实做好取消风险防范基金相关工作,我们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做好取消基本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后的相关政策调整工作。财政部门做好取消基本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后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核算工作,税务部门做好取消基本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的税务社保综合征管系统的调整工作。
下面为大家介绍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医疗保障局成立三年来,我们高度关注220多万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这一最大的参保群体,在整合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动态调整医保制度,不断将改革的红利释放给全体城乡居民。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保障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今年,我们再一次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一方面增强了住院保障能力,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至10万元,参保群众可以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报销更多的费用。另一方面增强了门诊保障能力,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村卫生室层级最高支付限额由40元/年提高至50元/年,增加10元,支付比例为100%。乡镇卫生院层级,最高支付限额由410元提高至430元/年,增加20元,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0%。
下一步,全市医保系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稳步调整待遇水平。借此机会,也希望媒体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期待通过你们的宣传报道,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让医疗保障惠及更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