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朝阳市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8-15


 

共青团朝阳市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指导市青联、市学联工作,受中共朝阳市委的委托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

(二)拟订全市青少年工作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促进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

(三)参与全市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落实政策、制度的拟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全市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

(四)调查全市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加强全市共青团意识形态和网络新媒体引导的工作。

(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大、中、小学生和职业青年的教育、引导工作,为全市各类青少年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和带领全市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加强对全市共青团服务青年和促进青年发展的统筹工作。

(七)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承担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及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共青团辽宁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团市委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共青团朝阳市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41.9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4.7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0.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没有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没有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没有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没有附属单位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没有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67.2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9.66%。主要是部分专项未完成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71.8万元,降低17.35%,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工作人员有调整;二是部分结转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二)支出总计294.3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3.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6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8万元。

2.项目支出51.0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7.35%。主要包括团市委专项经费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无上缴上级支出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无经营支出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没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2.35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二是人员工资及综合考评奖有所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7.61万元。

主要是部分项目未开展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9.61万元,降低29.17%,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未开展完成形成结转;二是按照有关要求,节约开支,压减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26万元,项目支出51.0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5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二是人员工资及综合考评奖有所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0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3.6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5.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3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56万元,占83.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1万元,占7.85%;卫生健康支出8.49万元,占2.88%;住房保障支出17.16万元,占5.8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5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4.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发生变动造成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1.06万元,主要是共青团专项工作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32.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局实拨至各县(市)区,不在本单位列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1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1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无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5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养老保险缴费调整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0.26万元,主要是公益岗位人员保险费支出,没有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没有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4.14万元,主要是公益岗位人员工资补贴支出,没有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没有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129.71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4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等。

4.住房保障支出235.22万元,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1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0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费。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没有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增长14.07%,主要是由于工作需要外出调研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8万元,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业务活动较多,从而各项业务活动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5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6.73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30.42万元,自评平均分87.72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共青团专项工作经费”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55万元。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管理缺乏主动性,被动管理较多;二是部分项目当年未能完成。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预算项目管理,提高预算项目管理主动性、预见性;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项目资金尽早拨付到位。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共青团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7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5万元,执行数为127.53万元,完成预算的82.2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组织和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疫情原因,部分项目和工作未能如期开展,因此导致年初计划完成率未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措施,确保年初计划与实际执行能够相符,完成率达到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朝阳市委员会2021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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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共青团朝阳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