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劳动监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8-15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省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与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三)当员工的工资没有按时给付,或者是遇到其他的一些劳动纠纷的时候,员工就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方法来维护合法的权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职能是负责协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一)积极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新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二)对新区参建单位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三)负责受理新区内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举报案件的查处及劳资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四)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包括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及企业劳务用工信用机制的建立情况。(五)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对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六)综合执法局赋予的其他监察职责。劳动保障监察的监督为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办案质量,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劳动监察大队积极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内部监督工作制度。内部监督工作制度主要内容是工作人员在案件办理、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等各项执法过程中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情况。内部监督形式,重点要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内部监督回访制度,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执法测评表和电话回访等方式,征求当事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当事人反馈的改进工作合理建议,监察大队认真研究采纳,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对当事人反馈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和处理。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强化监督予以杜绝,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依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劳动保障监察体系》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监察,是指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安全与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第四条劳动监察工作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准确、及时地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权对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第七条劳动监察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二)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三)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地方劳动监察机构业务上受上一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劳动监察支队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劳动监察支队本级


   第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96.8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1.5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2.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主要是无此项目收入。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主要是无此项目收入。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主要是无此项目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主要是无此项目收入。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主要是无此项目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主要是无此项目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2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39%。主要是项目支出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9.16万元,减少13.83%,主要原因:市本级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在一体化发放;

(二)支出总计196.8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0.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7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34万元。

2.项目支出16.2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7%。主要包括市本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检查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主要包括无此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主要包括无此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主要包括无此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46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主要是未形成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一是记账方式的改变,以支代收;二是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55万元,项目支出16.2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6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等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8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48.36万元,占75.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40万元,占7.3%;就业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抚恤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7.62万元,占3.87%;住房保障支出14.78万元,占7.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0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43万元,具体包括: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3.5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形式有所好转,项目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40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7.6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9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4.住房保障支出10.43万元,具体包括:

4.住房改革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7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无此项目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无此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经费支出。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主要为无参加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是无此项经费支出的原因。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经费支出。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00批次、0.00人、0.00万元,主要无任何接待;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00批次、0.00人、0.00万元,主要无任何接待。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是无此项经费支出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7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8.5%,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0.76万元,增加100%,主要是购置行政执法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27万元,主要此项经费支出,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万元,主要无此项经费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0万元,比上年增加9.8万元,增长23.6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0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讯用车2.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2.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其他用车主要无车辆;单位价值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0个,涉及资金151.2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99.99%,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9.1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1.27万元,自评平均分99.1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8万元。其中,对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等项目自行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执行数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65.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财政拨款较晚,结转下年。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2021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503003朝阳市劳动监察支队-211300000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151.27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151.27
年度主要任务工作名称对应项目项目下达金额(万元)项目执行金额(万元)项目执行率分值得分完成情况
公用经费用于支付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支出公用经费项目13.7813.1795.58%2019.11保证单位工作正常运行
保证本年度管理人员经费全部到位人员类项目135.26135.2599.99%2019.99保证本年度管理人员经费全部到位
年度目标年初总体目标全年完成情况
用于劳动用工和社会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农民工维权等工作经费支出
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
全年保证专项检查工作案件受理查处维权顺利开展进行  人员工资津贴发放到位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运算符号指标值度量单位全年完成值完成程度分值得分偏差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制度保障原因分析人员保障原因分析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其他原因分析
履职效能重点工作履行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100%10013.33.3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总体工作完成率=100%10013.33.3
工作完成及时率=100%10013.33.3
工作质量达标率=100%10013.33.3
基础管理综合管理水平管理规范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53.5
依法行政能力管理规范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33.3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效率预算执行率=100%10011.61.6
预算调整率<=5%511.61.6
结转结余变动率<=0%011.81.8压缩消费性支出,严格控制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和培训费等支出,把支出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经费保障:压缩消费性支出,严格控制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和培训费等支出,把支出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管理效率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100%10010.70.7
预算监督管理预决算公开情况全部公开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预算收支管理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管理规范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80.8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管理规范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性制度有效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利用率=100%10010.70.7
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010010.70.7
运行成本成本控制成效在职人员控制率<=100%10011.61.6
人均公用经费变动率<=0%011.81.8压缩消费性支出,严格控制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和培训费等支出,把支出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经费保障:压缩消费性支出,严格控制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和培训费等支出,把支出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三公”经费变动率<=0%011.61.6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超范围支出。经费保障: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超范围支出。
社会效应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保征缴服务满意度>=95%10011010
社会公众满意度公众对整体就业服务满意度>=95%9511010
可持续性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督导与监督机制政策规定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55
总评价得分99.10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
项目(政策)名称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
主管部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朝阳市劳动监察支队-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8全年执行数(万元)5.2执行率65.0%
年度总体目标年初设定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2020年12月100%完成项目目标
按要求已完成项目目标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目标值全年完成值完成程度分值得分未完成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运算符号内容度量单位经费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硬件条件保障其他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劳动保障监察数据监测维护期数>=95100100%1010
检查频次(次)>=100100100%1010
质量指标立案案件办结率>=98%100100%1010
时效指标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100%100100%101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100100%101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概算执行率>=95%100100%1515
社会效益指标问题整改落实率>=90%100100%151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检查人员被投诉次数<=9595100%1010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90预算执行率得分6.5减分项17.5绩效自评总得分7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市监察支队2021年决算公开表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市劳动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