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2023年)
发布日期:2023-02-01


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2023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三公汇总支出

第三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向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巡察工作材料。

(三)具体组织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四)承担巡视、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五)对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六)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各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统筹协调、业务指导、检查评估工作,负责指导巡察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

(八)完成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66万元,较上年减少250.47万元。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4万元。

二、关于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为16.26万元,其中:办公费12.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万元。

三、关于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数2.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6万元。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是由于财政压减三公经费。

五、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有车辆1台。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涉及资金 0万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5006 中共朝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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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共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