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曾先后于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四次(第一次因2003年“非典”疫情推迟至2004年开展)。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对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朝阳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市统计局代市政府起草通知并征求了41个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最后形成了《通知》。
二、文件内容
《通知》中明确了朝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经普的对象、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等内容。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普查包括普查组织准备、普查宣传、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检查、审核、验收、汇总和质量抽查、数据评估、共享和发布、普查资料开发等流程。同时《通知》中对普查工作提出了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创新手段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成果应用等几项要求。
本次普查在单位清查阶段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由普查员手持PAD采集清查对象数据。在普查登记阶段对一套表单位采取由普查对象在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普查数据的方式;对非一套表单位由普查员使用PAD及其他方式获取普查对象数据;对个体经营户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由普查员使用PAD及其他方式采集抽中的调查对象数据。
本次普查坚持依法普查、多种普查方式相结合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和普查的高效进行,同时不影响普查对象的正常生产经营,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三、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朝阳市统计局
解读人:高文超
办公电话:0421-223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