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2年,市审计机关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复的审计项目计划,依法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发挥审计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的保障作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财政管理和预决算审计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结合全年项目计划安排延伸审计了部分县(市)区,发现问题23个,涉及金额204394万元。
1.市本级财政管理方面。存在设置预备费比例低、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未及时分解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等12个问题。
2.延伸县区财政管理方面。3个县(市)区存在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预拨经费未转列支出和未盘活财政专户存量资金等11个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48个预算单位实施了数据审计、8个预算单位进行了现场延伸审计,发现问题84个,涉及金额21775万元。
1.预算编制不完整。14个单位存在上年结转资金未纳入预算、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等15个问题。
2.预算执行不严格。23个单位存在结余资金和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应收未收房租收入和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33个问题。
3.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19个单位存在未取得发票支付工程款、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和捐赠收支、食堂收支未纳入单位会计账簿统一核算等25个问题。
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11个单位存在未经集体决策进行年度预算安排、党政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和未细化“三重一大”事项等11个问题。
(三)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龙城区政府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区政府办公室等28个部门单位,发现问题42个,涉及金额25934万元。
1.财政管理不严格。财政部门存在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和超限额支付现金等6个问题。
2.资金资产管理存在风险。25个单位存在应收未收标房租金、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等18个问题。
3.会计核算不规范。18个单位存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和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核销手续不规范等18个问题。
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延伸了朝阳县、双塔区和龙城区,发现问题25个,涉及金额102674万元。
1.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方面。市本级及3个县(市)区存在超范围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单价调整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11个问题。
2.土地征收储备供应业务管理方面。市本级及5个县(市)区存在土地批而未供、未按期进行回迁安置和未批先建等14个问题。
(二)医疗保险基金和“三医联动”审计情况
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和“三医联动”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26个,涉及金额208109万元。
1.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面。183家医疗机构存在未完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拖欠药品耗材采购款和采购同通用名下高价非中选药品等9个问题。
2.公立医疗机构经营发展方面。8家医疗机构存在未经批准购置大型医用乙类设备、违规购买理财产品等9个问题。
3.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方面。市本级及3个县(市)存在违规调剂使用医保基金、未按协议约定收回超额结余资金等8个问题。
(三)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市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问题39个,涉及金额31011万元。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7个县(市)区存在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工程款、未收回已到期项目入股资金和项目资金闲置等14个问题。
2.项目管理及绩效方面。7个县(市)区存在应计未计项目资产、项目投资存在风险和未收取项目收益等25个问题。
(四)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18个,涉及金额7164万元。
1.规划编制及任务完成方面。市本级及4个县(市)区存在未编制供热发展、热电发展规划和未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等5个问题。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5个县(市)区存在未及时拨付资金、未配套资金和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等8个问题。
3.项目管理推进方面。市本级及4个县(市)区存在燃煤锅炉淘汰项目档案不完善和散煤治理项目进展缓慢等5个问题。
(五)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5个县(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34个,涉及金额3095万元。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4个县(市)存在资金未发挥效益、未退还学生营养餐费和少收取职工午餐费等10个问题。
2.食堂管理与质量安全方面。5个县(市)的132所学校存在未建立双人采购制度、未设置物资出入库台账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执行不到位等24个问题。
三、企业投资经营环境审计
对全市企业投资经营环境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主要问题38个,涉及金额25734万元。
1.“放管服”政策推进方面。3个县(市)存在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不到位、未承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未制定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等6个问题。
2.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市本级及7个县(市)区存在未返还失业保险补贴资金、企业工会会费和未减免疫情期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3个月房屋租金等15个问题。
3.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方面。5个县(市)区存在未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未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8个问题。
4.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方面。4个县(市)区存在拖欠工程款、收取非税收入目录外费用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向司法部门备案等9个问题。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情况
对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22个,涉及金额24478万元。
1.资金筹集使用方面。6个县(市)区存在滞拨资金、拖欠项目前期服务费等12个问题。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5个县(市)区存在监理单位未履职尽责、擅自变更工程设计人员和超范围超标准施工等10个问题。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对北票市、凌源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问题9个,涉及金额42634万元。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2个县(市)存在拖欠工程款、设计费和项目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等3个问题。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2个县(市)存在项目未纳入建设规划项目库、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和未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等6个问题。
(三)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对城市供水工程、北票健康驿站等7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问题16个,涉及金额7035万元。
7个项目建设及施工单位存在未取得发票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后期利用管护不到位等16个问题。
(四)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对全市311个重点建设项目2022年上半年开工、达产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问题13个。
1.项目开工方面。部分项目存在未按计划开工、受土地要素制约比较突出和主要审批手续不完善等8个问题。
2.项目达产方面。存在非经营类项目作为达产项目上报、项目未达到设计产能和未实现缴纳税款等5个问题。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朝阳国恒集团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问题9个,涉及金额6354万元。
1.决策方面。存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核销债权和未收回土地、房屋管理使用权等5个问题。
2.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专项经费、未及时确认收入和租金收入未申报缴税等4个问题。
(二)区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双塔区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问题11个,涉及金额357万元。
1.贯彻执行决策部署方面。存在未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未及时修订“十三五”水资源规划指标和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散煤替代工作等6个问题。
2.履行监管责任方面。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办理采矿许可证、未征收水资源费等5个问题。
六、审计移送问题线索
上述各项审计中,市审计机关发现并移送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3件19个事项。
截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给予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人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有关县(市)区政府及主管部门约谈14人,给予5个单位通报批评,对相关企业罚款2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二是保障重点专项绩效;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强化工程项目监管;五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机关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