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8-23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

(1)负责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具体要求、市委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

(2)负责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会等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各类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3)负责围绕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情况综合工作,承担市委各类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4)负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具体要求、市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以上各级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督办、落实工作。

(5)负责信息收集、编发、报送工作,负责市委的总值班和应急突发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中央、省委文件办理和市委文件审核、制发工作,负责机密文件、信件传递工作,负责市委和市委办公室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7)负责市委重要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负责市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等相关业务工作。

(8)负责贯彻执行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对外以朝阳市国家保密局的名义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承担市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贯彻执行档案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对外以朝阳市档案局的名义依法履行档案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负责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档案宣传、教育、科研等工作。

(10)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密码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密码工作发展规划、管理规定,负责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信息化密码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承担市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负责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党群部门的推进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市委中心工作在党群部门的推进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党群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

(12)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中共朝阳市委政策研究室

(1)依据市委的总体部署,对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和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

(2)负责处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责是:及时就我市有关重大改革事项向省委改革办请示汇报,搞好工作对接;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市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咨询论证;参与全市重大方针、政策、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咨询论证;参与全市重大改革开放政策措施的咨询论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供咨询服务;参与或组织区域性、专业性的咨询活动

(三)中共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5)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6)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0)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1)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12)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轮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13)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14)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朝阳市妇女联合会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市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积极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全市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指导和推进全市妇女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建设”等活动。指导和推进全市社区妇女组织的建设及社区妇女工作。

(4)代表我市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推进有关妇女儿童方面政策、法律的贯彻实施,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市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市妇联机关所属学会的工作,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7)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加强对外联谊,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团结。

(8)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朝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1)组织妇女儿童开展教育、培训、咨询、娱乐等各项活动。

(六)朝阳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1)担负向文学艺术界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任务,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和政府的意图在文学艺术界得以及时、全面、准确的贯彻和执行。

(2)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多出人才,多出精品,以更好地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3)负有团结、组织和教育广大文艺工作者的责任,使他们在文艺创作活动中支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支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为之服务;及时地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作家、艺术家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保护他们正当的合法权益。

(4)组织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以创作出更多、更好的突出主旋律,能够鼓舞人、启发人、教育人的作品。

(5)对全市各县(市)区、大中型企业文联和市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音乐家协会、摄影家协会、曲艺家协会、民间艺术家协会、电影家协会、楹联家协会、广播电视艺术家协会和收藏家协会等14个专业艺术家协会的工作进行联络、协调、指导、服务。

(6)组织作家、艺术家、文艺理论家广泛深入地开展文艺评论,宣传、支持、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同时使文艺家的作品档次和群众的审美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7)负责组织市级大型文艺创作、比赛、展览活动。

(8)积极开展市内外、省内外、海内外文学艺术各门类的广泛交流活动,在交流中,使我市的文艺创作能够见世面、上档次,同时也以文艺交流形式打开向市外、省外、海外宣传朝阳的窗口,努力提高朝阳的知名度。

(9)积极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创造适于作家、艺术家创作的环境、条件,使他们能在较为良好的经济、生活条件和宽松和谐的人文环境中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10)负责组织全市文学艺术作品的评奖活动。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文联、省作家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七)《辽西文学》编辑部

(1)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联系全市文学艺术工作者和业余文学艺术爱好者,组织开展文学艺术创作,编辑出版文学刊物,发表优秀作品,培养文学新人。

(八)朝阳画院

(1)负责美术书法创作和理论研究工作。

(2)负责艺术作品展览交流工作。

(3)负责全市美术书法工作者的辅导培训工作。

(九)朝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沟通党和政府与社会科学界的联系。

   (2)领导和协调全市社会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工作,指导县(市)区社科联的工作。

   (3)促进社会科学队伍建设,推进学科建设。

   (4)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理论学术活动,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协作和联合攻关。

   (5)组织和推动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人才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6)做好市委、市政府委托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奖具体工作。

   (7)编辑出版会刊及有关资料,推荐、宣传和推广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8)组织和推动市内外社会科学界的友好往来和学术交流,加强社会科学界与自然科学界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

(9)履行市社会科学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完成市社会科学规划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10)推荐社会科学优秀人才。

(11)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和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科联交办的工作事项。

(十)朝阳市社会科学研究室

(1)负责社会科学理论及重大社会问题研究,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交流。

(2)负责《朝阳社会科学》的编辑出版工作。

(十一)朝阳市史志办公室

(1)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党史及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组织全市的党史、方志工作;承担市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征集、整理中共朝阳地方史资料,研究编写中共朝阳地方史,编纂出版党史书刊、老同志回忆录;组织编修《朝阳市志》、部门志、专业志、企业志和市志丛书及地情书等,抢救整理全市各种旧志资料。
     (3)运用史志资料和史志研究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史、方志宣传教育,努力发挥编史修志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参与组织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重大党史题材出版物、影视音像制品的审查工作。 
     (4)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党史、方志部门的工作;组织对各区县(市)党史、方志部门编辑的史志书籍进行评审、验收;负责对区县(市)党史、方志干部及其他史志工作者进行培训。 
     (5)收集、整理、研究朝阳地方文献和地情资料,按照省方志办“一年一鉴”的要求,编辑出版《朝阳年鉴》。

(6)组织指导全市党史联络工作,负责市委党史联络组的日常工作,为离退休老同志做好党史工作服务。 
     (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朝阳市委员会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领导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

(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

(3)教育团员和青年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与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

(5)负责全市基层团组织建设,发展团员,收缴团费,办理离团手续。负责团干部配备和输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优秀青年人才走上重要生产和工作岗位。

(6)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三)朝阳市档案局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2、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全市重要档案资料工作。

3、开展档案及其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档案学会工作。

4、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各门类档案资料和已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负责推进档案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建设工作;负责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辑出版档案史料,依法开放利用档案信息等工作。

(十四)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

     1、负责服务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2、负责服务于各级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督办、落实工作。

3、负责人民群众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向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反应有关问题的办理工作。

4、负责档案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性工作。

(十五)朝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1)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宣传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对侨界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巩固党在侨界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2)研究提出市侨联工作方针、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县(市)区侨联工作。

(3)参与推荐市人大侨界代表、协商提名市政协侨联界委员人选工作,引导归侨侨眷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4)研究新时代新侨情,拓展新侨工作,加强侨联组级、干部队伍和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党建带桥建、罗大管联基层组织覆盖面。

(5)负责同中国侨联、辽宁省侨联港澳地区顾问、委员和港澳台地区社图以及重点人士的联络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涉侨文化交流活动和华文教育项目,搭建海内外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平台。

(6)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团结动员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开展联谊联络工作,扩大同海外传统侨团的联系,做好同港澳侨界社团、台湾省籍侨团和人士的联络。

(7)建立健全涉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

(8)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9)建立健全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机制,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回国工作生活和参与各类公益慈善事业提供服务。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本级

2.中共朝阳市委政策研究室

3.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4.朝阳市妇女联合会

5.朝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6.朝阳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7.《辽西文学》编辑部

8.朝阳画院

9.朝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10.朝阳市社会科学研究室

11.朝阳市史志办公室

1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朝阳市委员会

13.朝阳市档案局

14.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

15.朝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610.1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547.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47.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其他收入46.5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7%。主要是公益岗位人员工资保险及上级部门拨付专项资金等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6.5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2%。主要是以前年度经费结转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282.2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发生变动,造成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增加,以及绩效奖有所增加;二是2022年开展项目较多,发生专项支出较大。

(二)支出总计6602.4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94.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6.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04.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0.42万元,资本性支出5.81万元。

2.项目支出2208.1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3.4%。主要包括团委、妇联专项经费及党建活动经费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401.34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发生变动及工资保险有所调整,造成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变动,以及绩效奖有所调整;二是2022年项目较多,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33万元。

主要是以前年度公用经费结转结余及上级部门拨付专项资金未支付完毕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8.26万元,降低49.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发生变动,造成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变动;二是以前年度结转结余部分已支付完毕。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5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1.37万元,项目支出2166.4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61.4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及工资保险有所调整,造成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变动;二是2022年项目较多,项目支出有所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6.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1.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27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7.8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26.44万元,占84.3%;科学技术支出7.54万元,占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2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22万元,占9.6%;卫生健康支出147.04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238.49万元,占3.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26.44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8.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发生变动造成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2.47万元,主要是档案局电梯改造、物业管理项目等支出,没有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因工作需要,新增档案局电梯改造、物业管理等项目。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67.1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工资保险调整造成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5.49万元,主要是团市委、妇联专项及文联书画展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财政局实拨至各县(市)区,不在本单位列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34.7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工资保险调整造成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5.76万元,主要是妇联以奖代补项目支出,没有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因工作需要,追加以奖代补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48.4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调整工资保险等造成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34.87万元,主要包括市委办、机关工委及政研室专项等业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9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部分项目经费及部分项目经费结转等。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9.4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市委督查中心人员变动及工资保险调整,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3.8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整及工资保险调整造成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4.77万元,主要是侨联专项业务及会议支出,没有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增加业务费及会议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1.29万元,主要是市委办注销人员工资,没有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增加注销人员工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7.54万元,具体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7.54万元,主要是社科联工作实绩考核奖支出,没有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作实绩考核奖。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2万元,具体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3.9万元,主要是文联工作实绩考核奖支出,没有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作实绩考核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2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8.0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15.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养老保险缴费调整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2.7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1.8万元,主要是公益岗位人员保险费支出,没有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增加公益岗位人员保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1.81万元,主要是公益岗位人员工资补贴支出,没有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增加公益岗位人员补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08.7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费等支出,没有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2022年离退休人员去世,发放丧葬费及抚恤费。

5.卫生健康支出147.04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3.4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等。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7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1.8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等。

6.住房保障支出238.49万元,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8.4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0.4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4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发生国公出国(境)费。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没有参加任何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都为0,主要是没有发生国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3%。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法》及财政局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预算。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8批次、65人、0.95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没有发生外事接待。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5.9%,主要是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大力压缩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4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8.7%。完成全年预算的98.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4.1%,主要是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没有购置公务车辆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6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26.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6.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299.57万元,降低37.6%,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各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调研平台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4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7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1.67分。

组织对15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567.77万元,自评平均分94.35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妇联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等9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4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70.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管理缺乏主动性,被动管理较多;二是部分项目当年未能完成。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预算项目管理,提高预算项目管理主动性、预见性;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项目资金尽早拨付到位。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妇联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等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大中型会议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6.16万元,完成预算的30.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市委及市委办公室工作安排部署,完成各项会议任务;二是控制会议费支出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大型会议活动有所减少,会议费支出较少;二是按照财政局“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各项经费支出。造成此项目执行率较低,自评得分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预算管理,提高项目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公务接(招)待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2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市委和市委办统一安排部署,完成接待工作任务;二是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要求,控制接待成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活动有所减少;二是按照财政局“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各项经费支出。造成此项目执行率较低,自评得分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预算管理,提高项目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招商引资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疫情等原因,根据市委工作安排未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招商引资项目有所减少;二是按照财政局“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各项经费支出。造成此项目执行率较低,自评得分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预算管理,提高项目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市直机关党建活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万元,执行数为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市直机关党建经费下拨工作任务;二是确保党建活动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党建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任务;二是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表彰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疫情等原因,未开展表彰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疫情等原因,结合实际情况,该项目未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预算管理,提高项目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编辑出版朝阳年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万元,执行数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朝阳年鉴出版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8)“妇联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5万元,执行数为95.98万元,完成预算的61.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二是组织带领全市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建设发挥作用,积极投身朝阳高质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返还县市区部分预算未纳入执行数;受到疫情防控、人事变动、其他相关联机构部门和上级文件、经费下达时间较晚等影响,部分活动未能及时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完整性和准确性。

(9)“共青团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5万元,执行数为109.58万元,完成预算的70.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组织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疫情原因,部分活动未能及时开展,因此导致年初计划完成率未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措施,确保年初计划与实际执行能够相符。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4.财政评价结果。

    进一步增强预算编报的准确性,根据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时调整预算。支付费用时要使用当年指标,不串项目、不串功能科目、不串部分经济科目。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内控、财务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委办公室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和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第六部分   附件

1、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2022年决算公开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委办公室(本级)

2、中共朝阳市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度决算公开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委政策研究室

3、中共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单位决算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4、朝阳市档案馆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辽宁省朝阳市档案局

5、督查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辽宁省朝阳市委督查服务中心

6、朝阳市妇儿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辽宁省朝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7、朝阳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决算辽宁省朝阳市妇女联合会

8、侨联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辽宁省朝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9、朝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算公开辽宁省朝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10、朝阳市社会科学研究室决算公开辽宁省朝阳市社会科学研究室

11、朝阳市史志办公室2022年度单位决算辽宁省朝阳市史志办公室

12、团市委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朝阳市委员会

13、朝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度单位决算辽宁省朝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4、朝阳市文联文艺创作指导室2022年度单位决算辽宁省朝阳市文联文艺创作指导室

15、朝阳画院2022年度单位决算辽宁省朝阳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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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