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委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民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民委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民委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民委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民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重点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七)参与拟订、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八)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协调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少数民族政策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工作,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党委、政府解决或协调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应急维稳等工作。
(十)开展港澳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调研。
(十一)贯彻执行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部署要求,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对台工作,促进我市与台湾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涉台新闻报道,联系台湾上层重点人士,依法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十二)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关于侨务工作的决定,调查研究我市有关侨情、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三)指导县级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组的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县级党委民委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指导市工商业联合会工作。代管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市黄埔同学会,联系市海外联谊会、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民委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民委2022年民委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民委本级
2.朝阳市民族事务服务中心
3.朝阳市民族宗教文化交流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民委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31.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8.6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9%。主要是上年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0.97万元,降低63.3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调出1人。
(二)支出总计231.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1.2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2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8.65万元,降低11.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调出一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52万元。
主要是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87.83万元,降低97.21%,主要原因:一是年末财政收回剩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65万元,增长11.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调出一人。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28万元,占85.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4万元,占8.84%;生健康支出2.54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10.95万元,,占4.7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2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3.9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新考入的人员。
(2)一般行政管理事0万元,主要是0等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3)机关服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4)事业运行33.31万元,主要是事业编制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中不含考评奖支出。
(5)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6)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4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68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涨工资。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调整基数。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5)死亡抚恤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6)伤残抚恤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3. 卫生健康支出2.5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01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完成年初预算的97.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调整基数。
(2)事业单位医疗0.07万元,主要是事业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完成年初预算的97.2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调整基数。
(3)公务员补助2.47万元,主要是公务员补助费用。完成年初预算的97.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调整基数。
4.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5.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7. 住房保障支出10.9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0.9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没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数量没变。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8.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25万元(与民委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19.86万元,增长69.95%,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民委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民委(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民委组织对“0”等0 个项目开展了民委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其中,对“0”等项目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0;二是0;三是0。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0;二是0;三是0。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民委在2022年度省直民委决算中反映少数民族地区补助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0”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非常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0;二是0;三是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0;二是0;三是0。
(2)“0”项目自评综述:0。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民委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民委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民委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民委和主管民委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民委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民委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民委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民委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度民委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122002朝阳市民族事务服务中心-211300000自评表
122003朝阳市民族宗教文化交流中心-211300000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