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轮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的二级预算单位,共1户。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70.5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4.6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其他收入4.7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主要是公益岗位人员工资保险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2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3%。主要是以前年度结转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2.1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人员发生变动及工资保险有所增加等。
(二)支出总计47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9.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0.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9万元。
2.项目支出91.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4%。主要包括党建活动经费项目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3.3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人员发生变动及工资保险有所增加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6万元。
主要是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未办理结算手续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15万元,降低95%,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转结余已办理结算手续,支付完毕。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3万元,项目支出86.4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57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保险有所调整;二是项目有所调整。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96万元,占7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万元,占13.6%;卫生健康支出14.01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1.2万元,占4.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9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81.9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发生变动、工资调整及保险调整造成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5万元,主要是党建活动支出等业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因疫情原因,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表彰项目未开展完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0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4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养老保险缴费调整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缴纳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未办理完成缴纳职业年金业务。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6.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去世发放丧葬费抚恤金支出,没有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去世人员丧葬费抚恤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0.21万元,主要是公益岗位人员保险费支出,没有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公益岗位人员保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26万元,主要是公益岗位人员工资补贴支出,没有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公益岗位人员工资补贴。
4.卫生健康支出14.01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2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等。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7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等。
5.住房保障支出21.2元,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出国(境)费用。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没有发生出国(境)费用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持平,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没有国内公务接待;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没有外事接待。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比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4.38%,主要是按照财政有关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及维修保养等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0.93万元,降低2.7%,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要求及工作需要,压缩各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没有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66.6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49.65万元,自评平均分90.7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主管部门没有组织对我单位进行评价。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市直机关党建活动经费、党建工作经费、表彰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市直机关党建活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万元,执行数为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市直机关党建经费下拨工作任务;二是确保党建活动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党建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任务;二是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表彰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疫情等原因,未开展表彰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疫情等原因,结合实际情况,该项目未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预算管理,提高项目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部门评价结果。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4.财政评价结果。
进一步增强预算编报的准确性,根据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时调整预算。支付费用时要使用当年指标,不串项目、不串功能科目、不串部门经济科目。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内控、财务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