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决算
发布日期:2023-08-23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规定,经朝阳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02年10月组建成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是负责对朝阳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的资金经营管理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归还及核算;

(三)负责购房预定金及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使用和管理;

(四)负责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户数1户,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638.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38.4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9.85万元,降低0.37%,主要原因:一是预算额度调整;二是项目预算减少。

(二)支出总计2638.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02.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2.1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23万元。

2.项目支出735.9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7.89%。主要包括乡村振兴、专项业务费、信息化建设、劳务费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9.19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及保险基数调整;二是业务量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3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2.45万元,项目支出735.9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19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及保险基数调整;二是业务量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3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6.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8.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72万元,占5.71%;卫生健康支出45.76万元,占1.74%;住房保障支出2441.93万元,占92.5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72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7.44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年初预算执行。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28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年初预算执行。

2.卫生健康支出45.76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33.28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年初预算执行。

(2)公务员医疗补助12.48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医疗补助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年初预算执行。

3.住房保障支出2441.9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441.93万元,主要是基本和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缩减支出及部分项目未完成。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4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5.08%,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4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4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85.08%,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比上年增加2.58万元,增长14.46%,主要是业务量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修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2.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9.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2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451.24万元,降低78.55%,主要原因是财政核定了专项业务费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28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8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66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638.42万元,自评平均分96.3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主管部门未组织对我单位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乡村振兴、信息化建设、劳务费、数字化档案建设等四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乡村振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预计完成扶贫救济活动12次,我单位实际完成12次;二是全年预计乡村振兴项目完工验收率大于95%,我单位实际完工验收率达到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我单位实施的扶贫打井项目为集体性帮扶工程,解决的是整个扶贫村的用水困难问题,不针对个人,导致无法精准计算人均成本的增加;二是因我单位扶贫工程只针对相应的帮扶贫困村,该项目的实施能为当地贫困人员解决用水、灌溉土地等多方面问题,社会知晓度尽限于该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关注扶贫村的实际需求,尽可能地保证扶贫村的帮扶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得该项目可以更好的帮扶贫困人员解决用水困难问题;二是将该项目的收益群体扩大化,将有利于扶贫帮扶经验汇总上报,让更多的扶贫村有经验可寻。

(2)“劳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8.5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万元,执行数为41.89万元,完成预算的55.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单位能够合理使用经费,保证了经费支出规范性;二是该项目的实施显著提升了我单位的社会影响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疫情防控因素,减少外来人员出入本单位次数,导致检查次数减少,检查频率因疫情原因降低;二是因此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周期为2022年5月至次年4月,导致当年只能完成项目的一部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不受疫情防控因素的影响下,积极协调检查频次,提升劳务人员的积极性,保持较好的工作态度;二是结合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预算项目,根据政策要求及项目绩效管理制度改善项目实施周期,合理安排项目完成进度。

(3)“数字化档案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信息化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7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2.77万元,执行数为234.34万元,完成预算的92.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该项目的质量指标做到了信息化安全和正常运转;二是系统正常运行率达到了98%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少数贷款或缴存职工,因某些原因导致解决问题的方式不能满足其需求而导致其投诉率的存在。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了解贷款或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根据其需首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加以询问和积极办理,较少投诉问题的产生。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乡村振兴”项目与乡镇沟通顺利,在征求乡镇意见的情况下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及资金利用率,项目实施方案完备,配套相关验收管理制度及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基础设施可持续利用率,做到了专款专用,持续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算公开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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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