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朝阳市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政策的进一步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29
《朝阳市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实施以来,根据企业及个别电力用户重点关注的问题,现将《办法》进一步解读如下:
一、重要电力用户的界定
重要电力用户的界定和分级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9328-2018《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国标规范》),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供电中断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二、重要电力用户的种类
重要电力用户所在行业分类也被规定在此《国标规范》附录中。重要电力用户分为社会类和工业类两类,工业类分为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子及特种制造业、军工5类;社会类分为党政司法机关和国际组织、广播电视、通信、信息安全、公共事业、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和人员密集场所8类。
三、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
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应当采用多电源、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当任何一路或一路以上电源发生故障时,至少仍有一路电源应能对保安负荷供电。
重要电力用户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四、重要电力用户选用的自备应急电源类型
(一)自备电厂;
(二)发动机驱动发电机组,包括:柴油发动机发电机组、汽油发动机发电机组、燃气发动机发电机组;
(三)静态储能装置,包括:UPS、EPS、蓄电池、超级电容;
(四)动态储能装置(飞轮储能装置);
(五)移动发电设备,包括:装有电源装置的专用车辆、小型移动式发电机;
(六)其他新型电源装置。
解读单位: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马依诺
办公电话:0421- 263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