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做好涉企服务工作,近日,市应急局印发了《关于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内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外包工程单位四类生产经营单位内业管理档案汇编,督促指导企业落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内业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具体化。
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监管,始终是我市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国家对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陆续出台,各项要求越来越细致,日常管理越来越严格。从企业立项申请、三同时审查、许可证发放、标准化创建,到日常监管、应急救援、宣教培训、事故处理等方面都有相应的具体要求,都需要提供完备的文本材料并长期存档备查。建立完善内业材料不但是企业设立的基础、管理的手段,也是行业部门实施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更是开展事故追责的根本依据。
市应急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政策文件等相关规定,针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外包工程单位四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有的内业管理档案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进一步完善档案分类,细化档案内容,形成了《档案汇编》。在编制过程中,市应急局积极邀请省级非煤矿山行业专家进行审查把关,并广泛征求省应急厅及非煤矿山企业意见和建议,多次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了《档案汇编》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实用性。
《档案汇编》印发后,得到了矿山企业和基层监管人员的普遍欢迎。对各类企业来说,解决了安全生产“怎么干”的问题,通过督促企业规范内业材料和全面查缺补漏,不仅是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的再教育再培训,更是对企业内业管理规范化的全面完善和全面要求。对应急部门来说,解决了安全生产“怎么管”的问题,通过明确出台制式文本和规范体例,不仅为各县(市)区应急局提供了内业执法检查的参考,也为指导服务矿山企业提供了内业管理规范化模板。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应急厅的肯定,在今年11月份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中,考核组也对我市相关做法进行了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