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公开(2024年)
发布日期:2024-02-20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

一、收支预算总

二、收入预算总

三、支出预算总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朝阳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58年,为正县(处)级单位,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全市供销系统经济发展规划;服务“三农”,负责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发展现代流通业,组织建设“新网工程”;落实政府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部分 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

详见附件:1.朝阳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部门预算批复

第三部分  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朝阳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45.31元、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财政拨款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58.89元。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09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6.56元,住房保障支出28.46元,本年支出合计445.31元,较上年减少58.89元。

二、关于2024年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基本支出44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8.53万元,公用经费26.78万元(其中:办公费5.06万元、邮电费0.30万元、差旅费5.50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0.20万元、劳务费7.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8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三公”经

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2.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公”经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预算增加0.452.5万元为公车定额

五、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225日,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新购置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涉及资金0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03供销社-部门预算批复表(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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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