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公开(2024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市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承担应用基础研究相关工作。
(五)组织市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落实省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 )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科学普及、科学传播相关工作。
(十三)拟定市优秀科技成果转化奖评定方案;负责辽宁省科学技术奖、辽宁友谊奖组织推荐工作。
(十四)承担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对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做深做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加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动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朝阳市科学技术局
(二)朝阳市科技创新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朝阳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科学技术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朝阳科学技术局 2024年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6.4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786.46万元,较上年减少48.54万元。朝阳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预算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68.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0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786.46万元,较上年减少 48.54万元。
二、关于2024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为17.03万元,其中:办公费2.05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4.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燃修费)2.46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朝阳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朝阳市科学技术局(含下属事业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数5.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4万元(含下属事业单位3.28万元)。2023年朝阳市科学技术局(含下属事业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数5.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4万元(含下属事业单位3.28万元)。朝阳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预算数与2023年预算数相同。
五.朝阳市科学技术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2月25日(公开时点),朝阳市科学技术局本级共有车辆1台,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新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朝阳市科学技术局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6个,涉及资金 26万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