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朝阳市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暴风雪灾害预防和处置工作,提升灾害应对能力,提升灾害应对响应速度,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防范应对暴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朝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朝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灾害预防应对工作。
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救灾过程中宗教事务、少数民族的协调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协调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市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传达、转办和督办落实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做好天然气等能源要素的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安排落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做好负责领域内应急物资的协调调运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通报气象产品信息;及时组织专家开展气象会商研判,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学校做好暴风雪灾害应对工作,协调指导各类学校除雪工作,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指导学校开展校舍安全监测和防护工作;指导、督促各类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校园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指导有关工业企业做好应对暴风雪灾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电力、通信部门做好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准备与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有关企业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暴风雪灾害极端天气下的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确保道路交通畅通;维护紧急状态下社会安全稳定。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受灾地做好因灾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及相关善后事宜,按职责做好基本生活救助、捐赠等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筹措救灾资金,做好暴风雪灾害救灾资金保障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支持做好因暴风雪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的防范,联合有关部门应急力量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做好因暴风雪灾害造成的次生、衍生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地保障城市供热、供气设施正常运行;指导房屋建筑、市政在建工程等做好暴风雪灾害的防御;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危房、工地塔吊等安全检查,会同受灾地政府做好危房处置及人员转移。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普通公路道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做好公路抢修保通;组织做好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防雪防冻和维护工作;组织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及公路客运等行业除雪除冰等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做好救灾物资、抢险救援人员运输运力保障工作;根据救援需要,协助受灾地政府做好因灾滞留人员转运的交通保障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畜牧、种植行业做好暴风雪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及时调查、统计农业受灾情况,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灾情信息;负责做好因灾被困畜禽的紧急处置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市商务局:负责暴风雪灾害期间,组织协调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做好米面油、肉蛋奶、方便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所需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文化行业做好应对暴风雪天气的预报预警和灾害应对工作,向本行业发布雪灾预警信息;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做好通过广播、电视及时发布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和抢险救灾报道。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因灾受伤人员的转运、医治工作;协调医疗资源和医护力量,开辟救治救护绿色通道;组织、指导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做好暴风雪灾害防范应对、灾害救助、灾情核查等工作;组织做好暴风雪灾害造成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好省和市下拨救灾款物分配及监督管理;做好灾情信息汇总,掌握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协调联系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督促、协调相关企业做好城市主干道、市政设施除雪除冰工作;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市直企业做好暴风雪灾害防御应对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暴风雪灾害天气下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工作,维护商品市场稳定。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对灾区城市被破坏的供排水设施进行抢险、排险,尽快恢复城市供水设施功能。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暴风雪灾害的综合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因灾受困人员的救援和疏散工作。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暴风雪灾害下的通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组织做好因灾损毁通信设施设备的抢修保通工作;组织做好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发布工作;做好抢险救援所需临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朝阳军分区: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救灾。
武警朝阳支队:据救援需求调派兵力参与地方抢险救援行动;配合公安机关保卫重要目标,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辽宁朝阳站、朝阳南火车站:负责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恢复铁路交通运输,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负责组建本系统的救援队伍和储备相关的除雪物资,做好受困乘客临时安置工作。
朝阳机场:负责组织实施机场除冰除雪工作,及时发布航班延误信息,组织、协调做好所辖机场内因暴风雪极端天气造成的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公司:做好高速公路防御暴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准备及除雪除冰工作;配合交警部门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分流、管制等工作;协助受灾路段所在地政府做好滞留司乘人员的临时生活保障安置。
朝阳供电公司:负责制定电力系统应对暴风雪灾害电力保障应急预案;负责朝阳市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朝阳银保监分局:组织、协调相关保险企业及时做好暴风雪灾害理赔工作。
中石化朝阳分公司、中石油朝阳分公司:组织、协调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协调做好抢险救灾车辆燃油保障工作;必要时组织做好滞留高速公路的车辆燃油补给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级暴风雪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具体组织做好本地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的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做好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保障工作;妥善做好因灾受困群众的救援救助、转移安置、临时生活保障和善后工作等。
五、监测预警与预警行动
暴风雪灾害预警分为气象层面预警和行业领域险情灾情预警,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预报和预警,交通运输、住建等涉及重要民生领域的部门要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本行业领域出现的险情灾情,及时分析研判并发布行业预警,强化本行业领域防御应对工作。
按照“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原则,由气象部门组织发布预警级别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及所涉及县(市)区通报。接到气象预警信息后,各县(市)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信息传递渠道,及时转发气象预警信息。
预警发布后,受影响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社会面宣传、加强协调联动、开展隐患排查、做好力量预设、检查物资装备、加强信息报告。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按照暴风雪灾害气象分级标准,或根据因暴风雪灾害导致的相关行业领域险情灾情的严重程度与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和Ⅰ级响应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一般暴风雪灾害、较大暴风雪灾害、重大暴风雪灾害和特别重大暴风雪灾害。
(二)响应启动
根据暴风雪灾害气象分级标准,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并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宣布并启动。
(三)响应行动
暴风雪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以灾害地(受影响地)政府为主。较大以上暴雪冰冻灾害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处置,协调全市应急资源、力量予以支援。
(四)响应终止
暴风雪灾害影响降低或结束,或因暴风雪灾害导致的其他行业领域险情消除,终止响应行动。Ⅳ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Ⅲ级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并经市政府同意后宣布;Ⅱ、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经市政府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同意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宣布。各级别应急响应终止后,结束响应应急状态或视情逐步终止应急响应措施。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受灾地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等相关事项,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尽快消除灾害影响,安抚受灾群众,保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灾情评估: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暴风雪灾害,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县(市)区和部门配合,做好灾情统计、评估工作,并及时将灾情评估结果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灾后救助:受灾地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灾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保障灾区粮油副食供给,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所需。
4.卫生防疫:市卫生健康委做好组织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医疗救治。市卫生健康委、市农村部局分别指导受灾地做好防止灾后疫情、传染病传播蔓延相关工作。
5.设施恢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供电公司电等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通信设施等进行抢修维护,恢复其正常功能。
6.保险理赔:朝阳银保监分局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组织相关保险企业开辟保险理赔快速通道及时赔付。
7.奖励与责任追究: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由各级政府实施奖惩。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8.总结评估:应急工作结束后,相关县(市)区、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总结评估,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总结评估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提交的总结评估报告梳理汇总,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改进暴风雪灾害应对工作的建议,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解读单位: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洪得舰
解读电话:0421-263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