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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8

为确保《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朝阳市落地见效,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社会信心,推动朝阳市经济稳中有进、量质齐升,将《若干措施》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若干措施》共涵盖4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赋能辽宁经济发展。一是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共2条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产业创新和集群发展、推动产业链协作配套;二是在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方面,共5条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加强科技创新担保、赋能企业融资增信、优化投资创业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在提升企业发展质效方面,共6条措施,主要包括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外派劳务、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利用保险资金,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差异化管理;四是在加快释放消费潜力和惠民利民方面,共3条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举办活跃经济促进消费活动、多措并举稳岗扩岗、加快灾后重建。

为确保《若干措施》精准承接、有力落实,两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明确职责任务,压实工作分工,形成了《朝阳市<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任务共分解为30条,涉及18个市直单位、7个县(市)区以及7个开发区。

关于具体条目的相关解读请参考《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或省直、市相关责任单位作出的政策解读。


文件解读单位: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解读人:贾楠

解读人办公电话:0421-223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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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