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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朝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1

现将《朝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依法、迅速、科学、有序预防和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朝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朝阳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道路和铁路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领域发生,需要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协助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涉及跨县(市)区级行政区的一般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超出事故发生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协调跨区域增援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等。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关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4)依法规范,科学施救。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现场科学施救。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常态下的事故防范、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备、预案演练和评估等工作。

 

五、主要内容

(一)总则。包括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分级分类、工作原则、预案体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包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运行机制。

(三)信息报告与预警。包括信息报告、预警、预警行动、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四)应急响应。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市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要点、应急结束、后期处置。

(五)监督管理。包括本预案的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培训。

(六)附则。包括预案管理与更新、专家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实施时间、预案解释部门。

 

解读单位: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联系人:洪得舰

联系方式:0421-263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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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