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朝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朝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有效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切实维护人口密集区域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综合考虑康复疗养区、重点防火区、重要商圈、人员密集场所等多种因素,市政府决定对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要求进行调整。
三、主要内容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告》共五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要求。明确了通告所指主城区范围。主城区划定六个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其他区域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第二部分明确了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设置要求。
第三部分明确了其他燃放管理要求。包含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及庆典活动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要求。
第四部分明确了责任追究和义务。包含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处罚方式、单位和个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义务和举报方式。
第五部分附则。包含通告未涉及场所和区域的烟花爆竹禁限放要求,以及通告实施时间。
解读单位: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丁永
联系电话:390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