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委老干部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委老干部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委老干部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
(二)负责宣传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政策建议。
(三)制定全市老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全市老干部工作的调研与指导。
(五)完成市委及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分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委老干部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朝阳市委老干部局
2、朝阳市市直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朝阳市委老干部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朝阳市委老干部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委老干部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委老干部局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委老干部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朝阳市委老干部局 2025年预算收入748.09万元,本年朝阳市委老干部局2025年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11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748.09万元,较上年减少46.51万元。
二、关于2025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委老干部局机关运行经费82.79万元(其中:办公费5.40万元、取暖费21.02万元、日常维修(护)费1.50万元、车辆维护费3.28万元、差旅费5.00万元、劳务费25.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07万元。
三、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有政府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采购项目。
“本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朝阳市委老干部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5年朝阳市委老干部局“三公”经费预算数3.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8万元。2024年朝阳市委老干部局“三公”经费预算数3.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8万元。市委老干部局2025年预算数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五.朝阳市委老干部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2月11日(公开时点),朝阳市委老干部局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零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零台(套)。本年拟新车辆零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零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零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年朝阳市委老干部局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6个,涉及资金120万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