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预算公开(202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制度规定等,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使市辖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乡住房建设、规划管理等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监察验收报告》。
(三)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行使民政殡葬管理方面户外搭灵棚、设灵堂,播放或者吹奏哀乐、抛洒纸钱、销售冥品等行为的行驶证处罚权。
(八)负责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门前三包”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队风队纪的监督、检查、考核、问责。
(十)负责对各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承担跨区域、重大复杂疑难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和全市性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及重大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访投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城区内停车场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执法职责分工。上述经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集中行使,其他行政处罚权仍由原部门负责行使。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3.朝阳市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22044.56万 元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44.5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 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2044.5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419.52万元;
2.项目支出17625.04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17625.04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239.6万元,增减变化 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各项支出预算均有所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专项资金共4个,涉及资金17625.04万元。其中:清理粉刷小广告、小张贴项目12万元 ;公益岗工伤保险经费项目1.44万元;2025年城市维护养护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费项目17550.00万元;2025年广告办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61.6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95.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9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22.63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劳务费440.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 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 费预算为95.12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 长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5.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 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 0%;公务用车运行费95.12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 元,下降(增长)0%), 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2025年度预算与2024年度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95.12 | 95.12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 (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3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3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 目共4个,涉及资金17625.04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 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 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 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 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 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 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 支出 。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5年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