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
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农村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建立完善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负责林业和草原产业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工作。指导国有林场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落实森林和草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要求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及省级、市级资金工作。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朝阳市林业和草原事务服务中心
3.朝阳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队
4.朝阳市凤凰山林场
第二部分 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786.26万元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2.2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1786.2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691.26万元;
2.项目支出95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95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786.2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为2024年新组建单位。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26万元,差旅费5.35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劳务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37.72万元,比上年减少37.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 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7.72万元,比上年增加37.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为2024年新组建单位。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0 | 37.27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
2.公务接待费 | 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7.27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37.27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 (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4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4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95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 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 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 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 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 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