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06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规定,经朝阳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02年10月组建成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是负责对朝阳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的资金经营管理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只包括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2340.8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0.8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 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

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340.8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583.71万元;

2.项目支出757.1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19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 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 个,涉及资金757.10 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78.1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预算项目调整。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0项目0万元 ;0项目0万元( 需列出所有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3.40万元,其中:公用取暖费38.27万元、公务费55.13万元(其中:办公费30.5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2.5万元、日常维修(护)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劳务费0千元、培训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千元、会议费0千元、公务接待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8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2.4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4万元,具体为采购194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 费预算为19.68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 0%;公务用车运行费19.68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金额
20242025
合计 19.68 19.68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68 19.6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19.68 19.68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 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 (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757.1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 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 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 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 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 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 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

……

 

第四部分 2025年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80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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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